六安市人事局

5路、11路、16路、17路、19路都有。

一、单位简介

六安市人事局是市政府主管人事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部门。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规划、研究制定贯彻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合法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行政复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市级机构改革定岗定编和人员分流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的统筹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和工资方案。

(三)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和规章(包括职务分类、职务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纪律、处分、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审判和申诉等。),并制定全市公务员管理办法。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推进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和培训;全面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全面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考试。

(五)研究制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实施聘用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的规划和发展,落实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积极发展、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等院校和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意见的起草,组织和指导高等院校和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补贴(补助)、福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工作。

(九)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十)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全市人事系统的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的行政任免和奖励。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内部机构

市人事局设7个职能部门。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督促检查政务、业务等相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信息整合、文秘事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市人大代表和CPPCC提出的议案;协调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承担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承担人事系统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负责人事宣传;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公务员管理组

制定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职务晋升、职务任免、职务轮换、竞争上岗、回避、申诉辞职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按照公务员制度指导管理单位的相关工作;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人事行政任免及其他相关事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统计和分析。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高级专业人员的规划和培训;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的评选和申报,负责来市(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实行博士后制度,负责管理和协调;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工作;按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出国(境)和外国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制度,落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资格考试。

(4)考核、奖惩培训科

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考核培训等单项法规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市国家公务员纪律、奖惩和辞退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的任免、奖惩和辞退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审核市政府、省政府及其部门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人才培训机构培训资质的论证和评估,发展和规范培训市场;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人事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全市人事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

(五)人才流动发展与外国专家司(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和预测,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发展,依法规范、管理和发展全市各类人才市场,负责市外、国外人才机构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审批;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聘用、辞职和流动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高等院校和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做好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工作;实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贯彻落实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法规,管理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的培训和引进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人事和外事工作;负责编制出国(境)培训计划和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负责因公出国(境)学员的初审;承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工资、福利和退休科

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公布的有关工资、津贴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的管理;落实新注册(聘)人员、高校毕业生、转岗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福利;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福利制度改革;实施计算长度策略;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和完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落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工伤、生育等停工期间待遇的具体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的编制和工资的综合统计与分析。

(七)军官安置科(市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负责实施,承担市政府和省驻六安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子女的安置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承办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