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2010工作要点目录
一是坚持素质教育主题,提高基础教育实施水平。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各地师资和设施配置,重点加强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在开设全部必修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选课制”和“走班制”。加快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适当降低教学难度,减少教学内容,坚持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课程改革要求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师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制定德育工作规范,推动科学发展观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建立专职导师制,实行一岗双责的教书育人制度和班级教学会制度;充分发挥关工委在培养教育青少年方面的作用。
2.积极构建和完善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中小学素质教育责任机制,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指导意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完成鲁政办[2008]2号文件改革目标。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确保评价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普通高校网上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进一步引入高中生综合评价要素,扩大招生试点院校范围。继续加强高考信息管理。建立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和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推进“青少年近视预防和视力健康促进项目”,继续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3.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以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为重点,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改造工程、普通高中数字化查询实验室建设,推进中小学基本建设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科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
4.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坚持“面向全体人员、突出骨干、向农村倾斜”的原则,以远程培训、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完成山东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大力加强名师名校长建设,推进“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做好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教师系列)评选工作。修订《山东省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山东省特级教师信息库,遴选第七批特级教师。
5.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发展。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避免超大型学校。启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启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完善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加强民族教育和安全教育。
二、坚持以农村职业教育为中心,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
6.重点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提出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启动农村职业教育强校计划,面向“三农”,加快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力争全省所有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建设,重点支持农林牧渔、水利、农村经济管理等涉农专业。鼓励城市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招生,推进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7.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山东省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分批公布并分三年完成,动态监管办学运行情况。加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20所中等职业学校成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支持30所学校创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重点建设100个省级中等职业骨干和特色专业。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40个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
8.进一步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建设。围绕培养学生职业道德、掌握就业创业技能、养成持续学习习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定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改革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推进校企合作学生培养全过程。依托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推进“双证互通”,在所有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校企合作建设一批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制度。评选表彰一批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完善省内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体系,加强知识与技能的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升学、竞赛的相互衔接。
9.加强职业教育体系的管理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以城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准入制度。中等职业学校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并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为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的培养体系,五年制高职教育应进一步规范管理,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增加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名额,规范调剂环节。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评价和入学考试制度,创新普通初中、高中学生预科职业技术教育分流培养模式,探索高中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互通、升学与就业互通的招生培养模式,构建中、高级职业技术教育与终身教育相衔接的教育培训体系。
三、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强省计划。
10.启动实施“学院内涵提升计划”。遵循“分类指导、弘扬特色、名校带动”的原则,按照应用型基础人才、应用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三个培养方向,采取“政策引导、自我发展、资金支持”的措施,用5-10年时间,着力建设3-5所培养基础人才的特色名校,10-15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名校,20所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特色职业院校,进一步引导各类高校分类定位,加强内涵建设,形成特色,促进各类高校错位发展,逐步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布局结构合理、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
11.紧密衔接,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树立以服务促发展、以贡献求支撑的理念,积极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五大重点驱动战略,调整专业布局,改革培养模式,积极发展工科、涉海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调整或改造长期以来就业率低的专业。探索职业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职业认证制度。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密切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直接服务。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科研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开展全省高校科研工作调研,摸清现状,提出对策。研究制定高校科研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开展高校科研评价。
12.继续推进“高教强省”行动计划。“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遴选50个优势学科,新增部分服务五大驱动战略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制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培养和质量监管意见》,加强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监管,新增部分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重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3.加快实施“优质学校行动计划”。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实施校际学分互认选修课程,推进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改革,扩大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试点高校范围。精选100品牌和特产。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和管理,鼓励每门精品课程带动其他课程约10门,遴选200门省级精品课程和20门双语课程,建设精品课程系列,实现精品课程资源共享。选拔100名省级教学团队和40名省级教学名师。加强教学评估和人才培养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机制,努力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4.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泰山学者”二期建设工程,加强泰山学者任期内的岗位管理和考核,举办“泰山学者论坛”,引领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认真落实《山东省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启动实施高校“学科带头人成长计划”,构建符合规律的高层次人才建设机制。启动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第二期。抓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增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以高端平台集聚高端人才。
四、坚持以继续教育为主线,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15.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体系。拓展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教育功能,推动学校由举办学历教育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转变,充分发挥区域社区教育的辐射、业务指导、组织推动、教育培训等作用。重点建设4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6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29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加快省级社区教育示范镇(街道)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成人教育中心向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转变,重点建设50个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16.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研究制定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和规范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考核、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管理职责,规范办学秩序,落实全省成人教育招生制度。坚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年报和公示制度。抓好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课程建设。
五、坚持优先发展为根本,进一步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17.科学规划全省教育发展。科学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半岛蓝色经济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办好高等学校,完善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本着积极鼓励、严格规范的思路,做好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评估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培养民办学校管理干部。加强对独立学院的分类指导,为平稳过渡奠定基础。
18.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经费分担责任,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推进城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行城乡统筹、统一标准,落实城乡中小学初中600元、小学400元公用经费标准。做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完善高校债务化解政策机制,积极争取提高省属高校人均拨款额度,增加奖励资金,推进拨款方式改革;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优化高校支出结构;争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内涵发展;研究制定高校服务费和代理费管理办法,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修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和《民办高校退费规定》。
19.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做好师范学校调整工作,推进三级师范学校向二级师范学校过渡。加强教师教育专业管理,合理调整本科和专科层次教师教育专业布局,出台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控制培训规模,建设培训基地,逐步建立教师培训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选派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抓好绩效工资实施,重点抓好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加强和提高教师的资格。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潍坊做好国家试点工作。加强师德建设,加大对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的查处力度;积极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20.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认真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适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和比例。扎实推进学校责任保险工作,力争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绿色、和谐校园建设。
21.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设立汉语国际推广专项资金。启动“孔子学院总部国际青年培训基地”建设,用2-3年时间建成50个左右孔子课堂。办好“汉语桥”系列活动,建立对外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才库,开始编写普及汉语和中国文化的书籍。实施“世界知名学者齐鲁讲学计划”,设立“山东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做好留学中介机构“省级* * *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我省外国人子女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六、坚持以实施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
22.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开展学习贯彻《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系列活动,把学习宣传《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纳入普法计划,作为党政干部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犯罪。启动山东省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创建150所示范学校。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内容、办事机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六公开。
23.做好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在省、市、县三级设立若干责任区,形成覆盖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网络体系。完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职责,修订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县级政府年度自查自评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由市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进行督导评估,省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进行抽查。做好“教育示范县(市、区)”的前期调研、评审和验收工作,做好第五届省级督学和第二届省级教育督学的遴选工作。
24 .主动做好教育宣传、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部门媒体的作用,密切与社会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的教育政策、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以及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事迹,为教育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教育科研机构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努力为教育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积极做好城市语言文字评价工作。
2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工作部署和省委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26.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过度择校和教辅材料现象,整顿和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发行和使用。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县(市、区)的典型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政治道德、教育道德民主评议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27 .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抓规范、强化管理、促落实、增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强化执行力,让能干事、能干事、办成事成为同一个追求,让追求卓越、提升境界、争创一流成为同一个目标。大力倡导科学发展、敬业奉献、亲身体验、团结协作、读书看报、体育活动之风,巩固团结和谐、生动活泼、积极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