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了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
国家劳动保险装备标准如下:
1,安全帽。有塑料、橡胶、玻璃、竹藤头盔等等。
2.呼吸保护装置。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
3.护眼。分为焊接护眼和炉具护眼。
4.听力保护。有耳塞,耳罩,头盔。
5.防护鞋。有耐酸碱,耐油,防滑的鞋子。
6.防护手套。耐酸碱手套、电绝缘手套等。
7.防护服。有特殊防护服和一般工作服两种。
8.防坠落装置。有安全带,安全绳等。
9、护肤品。有护肤霜和洗洁精。
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是:
1,地下作业;
2、有强辐射、燃烧危险的作业;
3、有刺伤、滚动或严重磨损可能造成外伤的风险;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有传染性的皮肤;
5、接触腐蚀性物质;
6.寒冷地区冬季,防寒服只能发给经常从事室外作业、自带棉衣不能御寒的岗位和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岗位。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单位使用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