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取得的成绩

该局成立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支持下,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秉承为国敛财、为民治税的宗旨,励精图治,从无到有,齐心协力,锐意进取,事业蒸蒸日上,成绩斐然。 办公室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整体政务运行的综合协调和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等大型综合性会议书面材料的修改和综合工作以及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局领导的秘书工作,包括:组织记录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促落实上级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指示、决定和决议,本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决定,党组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常务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上级和同级机关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指示和任务。

4.负责市局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牵头组织公文处理软件的应用和推广(与信息中心合作)。

5.负责撰写、汇总、发布年度整体工作总结和要点,编报《大连年鉴》和《中国税务年鉴》相关章节,编报、发布大连地税信息和工作动态。

6.负责规划、组织、协调、考核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参与向媒体发布重大涉税案件。

7.负责市局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局档案管理工作。

8 .负责全系统安全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提案。

9.负责组织制定总体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

10.负责接待上级领导。

11.负责市局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管理、会计出纳、财产物资管理;组织协调政府采购的分散采购;会同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市局住房货币化工作。

12.组织全系统报刊的统一征订和市局报刊的征订。

13.负责全系统机要话务和电话号簿的编制。

14.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保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协助局领导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评审。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人事教育处是市局职能处室,主要负责我局基层局领导班子考核和配备、公务员和地勤人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行政考评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考核领导班子、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和市局以下干部。

2.负责本系统组织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等人事管理工作。

3 .实施公务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工作。

4.实施岗位目标管理(为市政府)等工作。

5.管理本系统的人事信息和人事档案。

6.对本系统出国(境)人员进行政审。

7.对本系统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8.制定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

9.牵头组织实施《基层建设纲要》。

10.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评价制度的修订完善,组织协调实施各类行政评价。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计划会计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全系统税收计划的分配与下达、分析与上报、调查与调控;负责税务会计和统计的指导、监督、管理和上报;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供应、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主要税源报表的汇总和报告。主要职责是:

1.下发各征收单位税收计划,分析上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按时向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和分析报告。

2.制定税务会计工作制度,做好与财政、国库的协调、配合和对账工作,对全系统税务会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编制和报送月度、年度税务会计报表。

3.制定税收统计工作制度,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对全系统税收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编制和报送各类税收统计报表。

4.制定税收票证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系统税收票证工作,负责全系统税收票证的印制、发放和管理,报送各类税收票证的季报和年报。

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及时汇总、上报重点税源。

6 .负责全系统税收筹划、会计、统计、票证、重点税源的培训和考核。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财务审计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系统的财务、审计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全系统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审核汇总会计单位的预算和决算;编制全系统基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提交各种财务报表。

3 .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全系统资金管理和财务支出;分配各种资金;按时提供和提交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预算和审计预扣费用。

4.对全系统的公积金、医疗保险、政府采购和住房货币补贴进行政策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

5.与相关处室联合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 .管理、检查和监督全系统的物业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7.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8 .接待省、市有关部门安排的财政预决算审计和检查。

9 .对违反上级有关财经、审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政策法规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税收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建立和完善在全系统普遍适用的行政执法体系;组织编制地方税收立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税收立法工作。

2.组织、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税工作的行政审批制度,并协调实施;协调建立、完善和维护减免税信息管理系统;全系统综合行政审批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 .负责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化、规范化工作;协调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会签;审核和备案涉税规范性文件。

4 .健全、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接受上级机关的验收检查,指导和监督基层局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5.对基层局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日常、专项、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协调人事、监察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6.建立健全税务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负责市税务行政执法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工作;负责会议准备、会议材料审核、会议组织、文件管理、监督决议执行等。执行委员会主席;负责对基层分局税务行政执法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7.负责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和统计上报。

8.收集整理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地方税收法规库;管理和维护大连地税网站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和每日政策法规公告网页。

9.组织、协调和实施上级政策法规司安排的综合执法工作。

10.组织或配合税收法制培训;组织税务行政执法资格和执法水平的认证发证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11.制定和完善税务行政处罚制度;协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手续、权限和处罚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为审理数额较大的罚款案件提供专业指导;全系统税务行政处罚的综合统计、分析和上报。

12.组织制定、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制度并监督实施;为税务行政许可听证提供业务指导;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征管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地方税收征管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程序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2 .负责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制、征管模式和运行机制,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矛盾和问题。

3 .负责建立和完善征管工作监测指标体系,对征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调度、考核和评估,并做好征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 .负责征管信息系统(征管软件)征管业务需求和征管信息化应用项目的推广以及征管信息数据的分析和监测。

5.负责全市税源的管理、分析和监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裁决税务争议。

6 .负责全市税务登记和市内四区税务登记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7.负责全市纳税申报、税收征收和滞纳金业务指导、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负责欠税统计、分析和公告。

8.负责全市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和维护,负责税控收款机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监控,建立“以票控税”的管理机制,负责财政发票的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

9.统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纳税服务,协调税收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关系,建立全市税收分析、评估、检查和服务的互动机制。

10.负责委托征收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协调个体税收定额管理。

11.负责征管资料的档案管理和征管文件的印制、管理和发放。

12.负责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纳税大户评定、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审查中涉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纳税信息。

13.负责建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责任制度和全市地税协调护税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流转税管理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营业税和文化建设费的税收政策指导和税收征管,涉外税收和反避税的综合工作,国税数据调查。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营业税和税收管理的指导,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指导。

2.按规定办理营业税减免审批手续。

3 .负责组织营业税和文化建设费的日常调查、检查、协调和业务培训。

4 .负责组织营业税和文化建设费的税源调查、收入监控、数据统计和分析。

5.根据营业税和文化建设费的特点和征管需要,提出加强流转税(费)征管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6.负责涉外税收和反避税的全面工作。

7 .负责全国税收数据调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房产税、城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筵席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财产行为税)的税收政策指导和税收征管。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财产行为税收政策的指导和财产行为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2 .按照规定履行财产行为减免税监督检查、备案、审核和审批程序。

3.组织物业行为税的日常调研、协调和业务培训。

4.组织财产行为税源的调查、统计、分析和收入监控。

5.根据财产行为税的特点和征管需要,提出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6.负责代征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以及印花税票的领证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企业所得税政策指导和税收征收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

2.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

3.负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批、申报、减免税。

4.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调研、协调和业务培训。

5.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收入分析和数据统计。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

7.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和征管需要,提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个人所得税管理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个人所得税政策指导和税收征收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税种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指导和涉税事项审批。

2.组织个人所得税日常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业务培训。

3.组织实施税务信息交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收集分析外国人和中国境外人员的相关税务信息。

4.制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监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5.协调相关部门执行税收协定。

6.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征管需要,提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7.组织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调查、收入监测、数据统计和分析。

8.负责制定和完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前扣除办法和年度汇算清缴。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纳税评估科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评估的综合管理,以及个体和各类市场的纳税定额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上级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规定,制定全系统的纳税评估制度、程序和方法。

2 .负责全系统纳税评估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并对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评估。

3 .负责全系统的宏观纳税评估,协调税收管理部门开展不同税种的纳税评估。

4.负责建立和维护各类税收考核指标和预警值,综合运用税收征管和外部经济管理的涉税数据,分析涉税疑点,分配考核任务。

5 .负责制定个体、集贸市场的核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 .负责制定单项定额标准和考核指标,并监督考核。

7 .负责全系统纳税评估和单项定额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8 .负责纳税评估和单项定额管理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税务稽查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计划、部署、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调查和指导全系统的税务检查工作。

2 .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税务检查制度、程序和方法。

3.制定税务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范围和对象;明确检验工作要求。

4.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偷税、抗税案件,对重大或疑难案件组织合议庭。

5.组织全系统的专项税务检查和重点税务检查。

6.受理、审批、移送、督办和组织各类涉税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审查和通报案件查处结果。

7.与公安、司法机关联系沟通,协调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

8.检查和评估整个系统的审计工作。

9 .统计、分析、上报和通报税务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10.税务检查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11.编写检验案例,组织全系统检验人员的检验业务培训。

12.组织全系统的审计和审查。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科技信息办公室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起草信息化工作规划、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2.负责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管理和项目施工管理。

3.制定信息化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4 .负责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管理。

5.负责信息安全管理。

6 .负责电子数据的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及相关评估工作;协调外部电子数据的收集和交换。

7 .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和日常运维预算。

8.负责计算机固定资产和网络设备的管理(包括制定设备配置标准、审核采购申请、设备分配和报废管理等。).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监察室是市局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面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以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2.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以及税务人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投诉。

3.查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实施全系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

5.组织实施全系统党风廉政教育。

6.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7.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制定税收监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职和离任领导干部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大宗商品采购等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是市局党组织党建工作和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

2.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下属单位的党的工作;

3.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负责中心组、处级两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牵头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地税文化创建活动;

5.组织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植树造林,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监督检查;

6.组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检查和指导;

7.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的党组织和群众团体组织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青年团和其他群众团体,支持这些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 .负责统战工作,带头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和法制教育;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老干部处是市局的职能处室,负责地税系统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局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 .指导基层局做好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劳动工资工作;

4 .监督检查基层局落实老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5.定期征求老干部对全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深入细致地做好老干部的思想工作,适时开展一些有利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8.了解老干部的健康状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定期保健和体检;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办税服务厅(电子办税支持中心)在市局授权下,行使政府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的整合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上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控和考核;

制定或组织制定全系统纳税服务制度;

3 .负责税务公开全系统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控和考核;

4 .负责建立市级税企信息沟通渠道,收集反馈意见,协调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纳税服务问题;

5 .负责办税服务厅(室)建设标准制定、功能确定、窗口设置、环境布局和检查评估工作;

6.负责全系统外网网站相关栏目的规划、管理和维护;

7.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和考核12366纳税服务热线;

8.负责外网“中国税务第一博客”和内网“纳税服务”栏目的内容维护;

9 .负责全系统纳税服务培训和考核;

10.负责全系统纳税服务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