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省高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教师调动公告
一、公开招聘的人数和职位
(一)公开招聘人数
1、2013全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336名。其中:预选60人;招聘农村中小学新教师266名;选调其他县(市)教师10人。
2.城镇中小学教师转岗***107。其中: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高中教师25人;高州三中10;高州七中5所;高州中学初中部校区1;高州四中初中教师30人;高州小学三所;高州市第二小学20;师范大学附属小学6人;盘州中心学校7名学生。
(二)公开招聘岗位
除提前选拔的60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外,不再参加本次考试。农村中小学新聘教师266名,其他县(市)教师10名,城市中小学教师107名,全部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具体学校和学科数量见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3年7月15日2065438-7月17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高州市文笔路151号),联系电话:0668-6633839。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新教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 * *国籍,拥护中国人民* * *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2)参加我市“三支一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人员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表上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一致,请参考教育部发布的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目录。
(二)申请从其他县(市)调入教师的基本条件
从其他县(市)调入的教师,必须是全日制师范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5年7月以后出生),公办学校公办教师,且必须是分居的夫妻(其中一方是我市户籍,以户口簿、结婚证为准),或照顾父母(以父母户口簿为准)。
(三)报考城镇中小学教师的基本条件
1、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选调高中学科教师须为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学任教3年以上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现职高中学科教师;从高州三中、高州七中调入的高中学科教师,从高州中学、高州四中调入的初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学任教3年以上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现职学科教师。从高州市第一小学、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小学、高州市第二小学、盘州街道中心学校调入的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小学任教3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现任学科教师。
2.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原则上,你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同。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同的,招聘岗位专业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
四、报名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时,须携带1注册证、毕业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高校师范教育专业广东籍学生的注册证须由广东省教育厅盖章;外省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的报到证需要在其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加盖师范专业的印章。
2.其他市(县)要求异地调动的提供毕业证、户口本、结婚证,照顾父母的提供毕业证、父母户口本(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当地教育、人社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选调市区中小学教师,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的证明。
4.申请人需提交两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报考岗位的要求
1.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时,根据所学专业和中小学招聘教师岗位指标,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填一个岗位)。
(1)中学教师只招收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师范生(以报到证上填写的学历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毕业的师范生,在中学教师岗位表中无相应岗位的,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如果小学教师名单中没有相应的职位,可以选择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中的任意一个职位。
(2)小学教师招收全日制师范院校(含专科)毕业的师范生。报考小学教师学科岗位时,如果所在专业没有相应的岗位,可以选择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中的任意一个学科岗位。
(3)农村中小学教师只能填报一个类别和一个学科教师岗位,不必填报具体学校。如:某一学科的中学(小学)教师。
2.从其他县(市)调入的教师,按职位表要求填写具体学校和学科教师。
3.报考市区中小学的考生,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在相应学校选择一个学科岗位。
动词 (verb的缩写)入场券的发放
资格条件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招聘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第六,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100。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课80分,教育学、心理学10分。对通过农村中小学教师“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按照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扶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给予1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2.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7月22日上午9:00 2011:30。
(2)笔试地点:高州四中。
4.检查点。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只有用答题卡回答客观题且无笔试成绩的人员,才能查询成绩。根据上述规定,考生可于7月23日至7月25日2013到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查分手续。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65438+2003年7月29 -30日。面试地点:高州四中。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座,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人选的确定:市区中小学新招聘教师和选调教师人数,按照1: 1.5的比例,按学校学科岗位录取人数确定。如果面试最终排名出现平局,就一起进入面试。比例不够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名单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向面试人员发送面试通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体检和政审
(一)候选人的确定。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2)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市教育局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人选名单和时间将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3)政审。总成绩入围的考生,在总成绩公布后五日内提供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表(报送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公示后对聘用有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宣传和就业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时,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分数相同者一并录用。
(一)农村中小学新教师的聘用
1.选择一所教学学校
所有被录用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一所任教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到学校任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是在选择教学点之前公布的。
2.签合同
所有被录用的候选人需要签订工作合同,工作满三年后申请调动;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从其他县市调入的,根据所报考岗位安排在本校任教,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市区学校教师:根据应聘岗位安排在学校任教,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新聘教师、从市区调入教师和从其他县(市)调入教师的待遇
(一)新聘教师待遇: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我市新聘教师试用期一年,工资待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粤办发〔2007〕87号文件规定待遇,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二)从市区调入教师的待遇:由于我市中小学已实行岗位设置,所有被聘用的教师,无论取得或已聘用何种专业技术职务,都只能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并支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
(三)其他县(市)调入教师待遇:由于我市中小学已实行岗位设置,除划界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已满外,其他县(市)调入教师均可按专业技术职称聘任。
X.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州教育信息网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名义举办的招聘考试命题组和专门的培训机构与本次考试无关。
(3)享受“三支一扶”加分的考生须于7月19日前将评估证明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事宜,逾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6633839(高州市教育局)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日
2013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