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取得学籍(考试成绩)或相应资格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的县(旗),各自治州所辖的县;国务院批准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10重点县、区除外)所辖县(县级市、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县级市、区(乌鲁木齐所辖除外);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等艰苦边远地区,报名资格条件可放宽至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以报名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即户籍在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的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的资格条件报考。放宽报名资格的地方名单可以在司法部网站上查到。
2021年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专科毕业生,下同)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申请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的;
4.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
5.因严重失信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治疗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办理注册手续的,注册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2065 438+09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合格分数线或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分数线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放宽政策;放宽合格分数线者可报名参加2020客观测试和主观测试,或直接确认参加2020主观测试。
(四)考生应使用同一种语言试卷参加客观测试和主观测试。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的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中文或繁体中文填写信息和回答问题。
(五)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认定,以报名时报考人员是否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普通院校和军队院校202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报考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除外。报名时没有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全部合格成绩,并在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根据网上报名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司法部规定的申请当年资格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6)2020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文凭考试合格后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考,在党校、军事院校学习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七)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书应能在教育部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上查询。凡在本网站检查后仍无歧视,或无查询的,申请人需承诺,如通过审核,须在司法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
第二,客观测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下同)或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flzy.sfj.beijing.gov.cn,下同),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和步骤填写个人信息。不做逾期报告。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注册时应具备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我的毕业证应该可以在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查询或认证。
3.申请放宽政策的,必须具有放宽报名资格的当地户籍。网上报名时,要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的电子照片。
4.电子文档的照片。
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电子证书彩色(红蓝白底)免冠照片。这张照片将作为我的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的承诺,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和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签订《应届毕业生承诺书》。2020年9月30日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在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单科合格声明,并签署6月10至6月19日在报名系统单科合格的承诺;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缴纳考试费
北京考区客观题考试费网上支付。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费的批复》(综[2018] 1179)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京发改[2020])申请人可以使用支付宝、微信或银联卡进行网上支付,并应认真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客观测试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 00。考试费缴纳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变更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要牢记自己的密码,以便查询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和主观题,缴费时使用。
客观考试收费收据的领取将通过北京市司法局官网(sfj.beijing.gov.cn,下同)和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另行通知。
(四)客观考点的选择
北京考区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选择考点。报考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内的具体考点。客观考点分组和选择办法将于6月9日10通过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管理平台公布。报考人员登录平台选择10、12至10、14的考点群。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系统会随机分配考点。
(五)考试内容和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是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两册。每张试卷100题,分值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有: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㈥考试时间和方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分批进行。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各考区座位数和报名人数确定考生考试批次,分为65438+10月31、65438+10月1 * *两个批次,考生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具体来说:
1批次的检查时间:
试卷1: 10,31,9: 00-12: 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65438+10月31,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二批考试时间:
试卷1:11 10月1 9: 00-12: 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6月1 6月14:30—17:30,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会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考生应使用电脑鼠标或键盘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作答。
(7)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6月10至6月10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合格分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阅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6月165438+10月10,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司法部网站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测试的合格结果在本年度和下一个测试年度有效。
第三,主观测试
(1)注册和支付
2019或2020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考试的人员,可报名参加2020年的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缴费时间为6月110日0: 00至10月114日24: 00。考生应在客观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或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缴费的,不再补报。
2019客观考试合格并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人员(不含2020年参加客观考试的人员),可选择在本人工作生活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考试合格者,在客观考试报名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费网上支付。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费的批复》(综[2018] 1179)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京发改[2020])
主观题考试费收据领取情况将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和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另行通知。
(二)主观考点选择法
选择计算机回答主观题方式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选择一个考点群,但不能在群内选择具体的考点。考点分组及遴选办法将于6月165438+10月14日通过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公布。报考人员请于6月116日至6月65438+10月17日期间登录平台选择考点。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系统会随机分配考点。
如果申请人选择纸笔答题方式进行主观题考试,则无需选择考点组。北京考区将根据报名人数设置考点,系统随机分配考点。
(三)考试内容和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和其他题,分值为180。具体考试科目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如果主观题在考试中选作题型,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作答。
考试时间和方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65438+10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 00-13: 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实现计算机化,考题、答题要求、答题界面将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考生应使用电脑鼠标键盘直接在电脑答题界面上答题。考试系统支持五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吴彼输入法(86版)、极致吴彼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考生可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考生可使用其中一种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和软件。
如果考生因为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机考确实有困难。,他可以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试题和答题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考生提供统一的电子法规,考生可以在电脑上查找。
(5)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可于6月23日165438+10月27日在司法部网站或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6)合格分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阅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分数线由司法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将于2021 1年中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司法部网站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报考。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省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注册信息
港澳台省居民必须如实填写以下信息并做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港澳居民。应使用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家访)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进行登记。无法填写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香港或澳门的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认证机构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亦可根据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声明条例》提交法定声明,证明他们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2)台湾省居民。应使用台湾省居民身份证、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台湾省居民居住证进行登记。未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填写台湾省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户口簿的相关信息。
2.教育信息。持内地(大陆)高校毕业证报名的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可直接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二)报名方式、缴费和考试地点。
1.选择在北京考区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居民,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其他考试事项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年度考试公告、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致电北京市司法局咨询。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和授予
2019、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考试合格,2020年主观考试合格的,予以审核。
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2021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应届同等学力研究生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岗位。
通过行业资格考试客观测试和主观测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按照司法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因网络通讯条件不足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或打印准考证或自行缴费的,可在以下时间到北京市司法局(通州区运河东街57号西门)报名。
客观题报名费:8月10至8月11。
打印客观题准考证:65438+10月28日。
主观报名费:11.03转1.1.04。
主观题打印准考证:165438+10月25日。
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网上支付的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或银联卡注册支付。需要带身份证打印准考证。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00。
(二)报名参加北京考区考试的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按照本公告规定,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在北京考区设立的考点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考登记的其他事项,按照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规定公布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作为考生备考的依据。北京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六)考生参加考试,应遵守考点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七)北京市司法局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和司法部相关工作要求,对考试的组织实施做出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或关注北京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京思观澜”了解北京考区最新信息。
北京考区电话:15718858355
(工作日上午9:00-11:30;13: 30—17: 0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
(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 00-20: 00)
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微信客服电话:95017
银联客服电话: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