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

不少于32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