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口可以航行内河船吗?

珠江河口不允许有内河船只。内河船舶的结构、设施和设备不适合海上航行。内河船舶的结构、强度、抗风浪能力、储备浮力和导航设备不符合海上安全航行的要求。如干舷低、无舱口盖、多为平底、船底强度不足、通信导航系统标准低、消防救生设备不足等。

内河船舶海上运输存在的风险

海上毕竟不同于内河,海上气象条件相对恶劣,风浪大,受潮汐影响大。内河船舶稳定性差,干舷低,抗风浪能力低。海上航行时,甲板容易冲浪,货舱容易进水,容易发生倾斜、倾覆、风灾等事故。

内河船员的技能不适合海上航行。内河船员的培训和发证要求与海船船员不同。内河船员不具备海上航行的知识和技能,没有海上航行的经验,不熟悉海上航行条件和航行规则,容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内河船舶非法运输的法律后果

根据20265438年9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未在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船长和责任船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和责任船员的适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