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管职能,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设立了综合监督局。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卫生监督机构2900多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机构3200多个。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市、县(区)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全国卫生监督员6万多人,卫生监督助理17万多人。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组织保障,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二。法律法规综合监管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监管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 13年2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努力实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职责任务明确、重心下沉、队伍壮大。
为进一步加强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规范综合监管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管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4-2017)。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将完成对7部卫生计生法律和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全面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现象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我委会同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诊所、流浪医生和医托,严厉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和医托行为。重点督办辽宁、山东非法医疗美容案,北京特大医疗诈骗团伙案,浙江王化普、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案件9.3万起,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撤销医疗机构326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833起,刑事立案1256起,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了部门间的合作与联动,巩固了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就医意识,提高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二)完成第一批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委下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4-2017)》,2014年5月至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 * *确定了217个具体检查项目,覆盖省、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体检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通过监督检查,提高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水平,促进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014下半年,我委继续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来三年,我委还将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和9部行政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逐级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将促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完善,推动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三)统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不断加强。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高。2013年,* * *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应单位、学校255万次,监督覆盖率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起,罚款近3000万元,均高于2012。对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二次供水的水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5万家,责令整改9000家,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目标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饮用水输配管道及配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2378家,经营单位1442家,抽检产品546件,曝光不合格产品17件。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开展城乡学校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监督检查,检查学校3.2万所,责令4800所学校整改。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完成了514所学校的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综合评价,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做准备。进一步规范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 *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近8000家,抽检消毒餐饮具9万余套,向工商部门通报无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100余家,确保了餐饮具的卫生安全。
——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管不断加强。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向全国人大咨询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情况。积极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 *排查疫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7.5万余户。在20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以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的分级监管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了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医疗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6万余家,立案查处2万余起,罚款2600余万元,促进了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我国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2013年,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57万余户,警告1.1.00万余户,罚款1.5万余元。检查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49万余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预防措施规范化水平较2012有所提高。——计划生育监督逐步深化。计划生育监管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管规范研究初见成效,基层监管执法资源积极整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规范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计划生育监管人员培训,稳步推进计划生育监管信息化建设。该组织参与了打击“两害”等多起计划生育重要案件的督办督办,推动了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依法行政。,
——许可证注销后的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推进同级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审批制度改革,对已下放的数百家企业850余项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分类提出处理原则,指导地方政府有序做好衔接工作。发布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三新”判定依据,完善审批管理措施。各地及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实现了行政许可与职能转变的有效顺畅衔接。组织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检。2013 * *,抽检消毒产品1348件,涉水产品1254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
(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选择不同重点开展监督执法专项检查。2014以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对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的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执行、自由裁量权使用、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督促各级监察机构重视行政执法,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依法全面监督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切实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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