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1)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

1.承担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委会决定或者决议的情况。

2.联系、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监局相关综合工作(业务条线外或跨业务条线);参与安全监管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和评选。

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定期组织考核。

4.负责局机关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各类公文的审核。

5.承办安委会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安排市局重要会议。

6.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定机关行政规章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稽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7.带头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和办公自动化;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

8.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和内部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国内外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的接待管理。

10.负责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办公低值易耗品采购、国有资产管理。

11.负责联系相关协会。

(2)组织人事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局系统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 .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

3.负责局系统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内部审计、职称管理、干部培训、出国政审、干部档案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

4 .负责局机关系统的统战工作。

5.负责安全监管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本市安全生产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工作。

7.负责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

8.负责安全监管系统的政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受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0.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准备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和管理党员,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维护党员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2.负责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3.领导工会、* *青年团体、妇女和其他群众组织,支持它们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4.配合局党政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维护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1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情操。

16.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组织干部休养和体检,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17.负责干部福利,做好各种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

(3)政策法规司

主要职责

1.组织研究起草本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审查统一专业性法律法规。

2 .负责需要备案的公文和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3 .定期组织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相关重要综合性文稿。

4.负责安全监管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 .负责来信来访、网上咨询、网上监督和投诉。

6.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会签。

7.牵头办理和联系NPC代表的书面意见和CPPCC委员的提案。

8.负责行政系统研究项目。

(4)宣传培训部

主要职责

1.起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

3.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督员和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5 .指导安全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舆情研判和管理,收集、编辑和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

7.负责指导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社、职业健康与应急救援杂志社、中国安全生产报上海记者站的工作。

8.配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业务管理。

9.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管理和局系统业务培训的归口管理。

(5)规划科技司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2 .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

3.承担制定本市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指导本市安全生产科研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保障的管理和协调。

6.负责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设备的政府采购、验收和维护。

7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的归口管理。

8.负责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

9.负责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归口管理,会同专业办公室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6)执法监督部门

主要职责

1.依法对生产、矿山、商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并将有关行政执法情况抄送相应主管部门。

2 .负责编制市安全生产局执法计划。

3 .负责市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挂牌、协调和督办。

4.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5 .负责市级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6.依法监督检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

7 .负责指导和协调县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执法监察工作。

8.配合重大事故、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调查,参与市监管重点企业死亡事故调查。

9.组织并参与建设、公安、消防、质检、交通、民防、环保、工商等紧密结合部门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

10.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11.指导、监督和组织推进相关行业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2.负责局机关业务、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水路交通、铁路运输等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归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统计和分析。

(7)事故调查部

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负责起草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事故灾难报告。

3.依法组织市局受理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承担或参与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指导和规范县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2 .负责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指导和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以及应急救援演练。

4.负责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管理。

5.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

6.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九)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

(1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