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消防要求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主购置合格消防器材,组织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
(2)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纠”制度,在公共* * *区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在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规范场所消防安全设置
(一)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
(二)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批准登记,并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设立。儿童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训练场所在同一训练期间的训练用房平均建筑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以保证不拥挤和便于疏散。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图标。
(三)原则上没有集体宿舍;确需设置的,应当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不得设置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内。每个房间最多居住人数不超过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四)设有厨房的,应与其他用火部位分开。
第三,严格管理火灾隐患
(1)使用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电线应穿管保护,并敷设在不易燃或不可燃材料上。
(二)厨房使用管道燃气作为燃料时,应当遵守燃气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厨房油烟机应每日清洗,油烟管道至少每季度由专业公司清洗一次,并有记录。
(3)培训期间,不得进行热焊接作业或建筑物外的动火作业;其他时段的动火、动焊应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监护。
(四)开展物理、化学等专项训练时,应当严格遵守化学药剂操作和使用的相关规程。
第四,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
(1)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使用转门、卷帘门、推拉门、折叠门和金属围栏。
(二)紧急出口、楼梯和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和标志,保持视觉连续性。
(3)每个实训室和宿舍应配备不少于两个应急手电筒,以及与受训人数相当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显的地方张贴疏散示意图。三层及以上楼层应配备逃生绳等避难和自救设备。
(四)宿舍内两张单人床的长边间距不应小于0.6米,两排床之间或床与墙之间的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
五、加强日常消防巡查检查。
(a)在寒暑假期间和新班级开学前,每月至少组织1次消防检查。培训期间,每2小时进行不少于1次消防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电器的使用管理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报告,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三)消防巡查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注销”闭环管理,由具体实施者签字存档备查。
六、培训期间加强值班。
(1)有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并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二)设有宿舍的,应加强夜间巡逻,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
(3)如果有儿童参加培训,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在现场值班。
七、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
(一)严格规范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设置醒目标志,标明使用方法。
(2)无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设置独立的具有集中平台或移动终端报警功能的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维护,每年至少维护0次,确保完好有效。
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班次、各岗位人员的报警、疏散和灭火职责。有条件的要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每季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不少于1的首次灭火和疏散演练。每半年或新班开学前至少组织1次学生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主动向当地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报告位置、人数等基本信息,并与周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及时处置初期火灾。
(4)发生火灾时,应第一时间疏散人员。
九、严禁下列行为
(一)严禁使用彩钢板建筑,投入使用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
(二)严禁在外窗、阳台、安全出口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
(3)严禁擅自停用、关闭、堵塞消防设施和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破坏防火分隔,锁闭、堵塞、圈占消防通道和消防出口。
(4)严禁擅自拉电线、在电气线路上摆放或悬挂物品、超负荷用电或改变安全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的外接电源线应接移动插座,使用电烤箱、红外线辐射加热器、电热毯等电器。
(五)严禁在训练场所、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培训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取暖、照明、驱蚊,严禁非法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