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组织机构设置
网警支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参与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定;依法查处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犯罪案件。
刑事案件侦查支队:负责指挥和指导各区、市、县(分局)刑侦部门侦破有影响的重特大疑难案件,协调跨地区系列案件的侦查;指导、管理和检查基层刑侦部门的侦查和基础业务工作;为基层刑侦部门查办案件提供刑事技术支持和刑事情报信息服务;承办市内四区军警用枪、盗车、劫车、杀人案件,当地公安机关难以侦办的流氓恶势力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协助外省市侦办案件,侦破领导交办案件。
巡警支队:负责全市巡警巡逻职责的规划、监督指导、考核和培训。制定并下达全市巡逻工作计划,规范服务制度,检查服务运行,评估服务效果,组织岗位培训。负责全市主干道封堵工作的指导、检查、管理和实战调度。承担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和轻轨运营的治安管理和扒窃案件的查处。集中派出参与处置突发事件、负责重大突发情况的巡警;完成大型文体业务和重大节日的安保和重要安保任务。
交警支队:负责城乡道路统一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纠正、取缔、处罚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规划道路交通序列,做好道路规划,组织安装城市交通安全设施;调查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交通管理进行科学研究;负责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更换、换发,办理机动车变更、改装手续,管理车辆档案,定期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和验证;负责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和废气治理;负责维护群众集会游行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安保任务的交通保障。
防暴分队:在处置暴乱、骚乱等突发事件中,负责攻坚和突击;现场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流氓行为、聚众哄抢国家财产、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处置劫持人质、飞机、船舶、武装犯罪、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抓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维护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和其他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合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处置这些活动中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和治安案件;定期进行治安巡逻,处理突发治安问题,及时救助遇险群众;发生重大治安、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前期处理,抢救伤员,警戒现场,维护秩序。
交通治安分局:负责辖区内道路上的中心客运站、客(货)运市场、客(货)运出租车辆、客(货)运线路的治安管理;维护客(货)运公共秩序;负责快速轨道交通的安全保卫、快速轨道车站及沿线的治安管理和快速轨道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辖区内公路和市政快速路道路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查处妨碍交通部门行政执法和妨碍交通管理秩序的案件;指导运输企业内部安全工作。
海上治安管理分局:负责除大连港公安局(指大连港、大窑湾)以外的地方港口治安秩序;负责大连周边海道的治安秩序管理;负责船舶进出港口的航行安全秩序管理;负责协助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港口企业维护港口周边和海上的治安管理;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交办的海上治安管理工作。
机场分局:负责执行国家空防安全法规,查处机场范围内危害民用航空安全和违法犯罪案件,处理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监督检查机场消防,维护机场工作秩序及相关安保工作。
法制部门:负责编制地方公安立法计划,起草、审查和清理市局制定的地方公安法律、法规和对外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市局直属部门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估,提高执法质量;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委托,审批全市劳动教养案件;负责辖区内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理赔工作;负责对警察执法中的违法侵权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出入境管理处:依法管理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居留和旅行;管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和往来香港、澳门、台湾省,依法管理公安机关的内部外事;依法保护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和公民因私出入境的合法权益;发现、限制和打击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理国籍问题。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承办百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领导交办案件;协调本区、市、县公安机关之间以及本市与外省市公安机关之间的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查处本地区涉税犯罪,维护本地区正常的税收秩序。
禁毒支队:负责全市“禁种、禁烟、禁贩、禁绝”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掌握全市毒品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对策;独立受理和查办毒品案件,堵源截流,加强区域合作,实行信息互通;负责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依法对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禁毒斗争,创建“无毒社区”。
监狱管理支队:
监狱管理支队与市看守所合并,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制度。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监察支队对市看守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精神病人管理办公室(安康医院)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支队是对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违法人员和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治安处罚、教育、特定疾病治疗和心理、行为矫治的监管场所。
看守所是依法羁押被逮捕或者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构。它执行武装警卫,确保安全,教育被拘留者,管理他们的生活和卫生,并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所是依法对被判处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和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进行处罚的场所。在押人员应当在法定羁押期限内进行法律道德和前途教育,引导在押人员自我反省,督促在押人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以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收容教育所是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的行政教育场所。主要包括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劳动技能教育、身体健康教育和性病艾滋病防治。同时加强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进出人员、生活、卫生、学习、劳动等进行管理。通过规范科学的日常管理,使入园人员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达到行为矫正的目的。强制戒毒是依法强制戒毒人员戒毒的场所。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毒人员和注射吸毒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物理戒毒、物理康复、心理矫治和法制道德教育,主要是戒毒治疗和心理治疗、法制道德教育、减少毒品危害的禁毒宣传教育、后续教育。通过实施人性化的管教,用温暖感化挽救他们,督促他们自觉配合治疗,自愿戒除毒瘾。安康医院是依法对危害社会秩序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专门机构。它具有治安管理和医疗救治的双重职能,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和管理的强制机构和特殊医疗机构。
在业务和医疗工作上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主要是对住院的、危害社会秩序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管理和医疗。同时,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健康心理咨询、心理检测和戒毒,配合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向其他强制羁押场所提供医疗服务。
办公室:
负责制定总体工作计划,综合分析信息,起草工作报告,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总结总体工作,编写和分发公安简报,签发审计文书,管理公安保密档案,对外协调联络。
指挥中心:负责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和出警;接受市局领导下达的各类警情指令,负责全市重大警情信息处理;负责全市社会服务联动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线索传递至110犯罪举报邮箱;负责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和指导;发布紧急特别信息。
政治部:下设人事部、宣传部、秘书处、机关党委、老干部部等部门。
人事部:负责统筹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工资待遇和警衔管理;负责全球机构的设立、建立、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安民警出国审批、干部政审、信访、政策落实、统筹民警抚恤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
宣传部:负责公安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广播、电视、报纸上的宣传;负责全面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时事教育;负责整体先进典型的树立,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级组织的“爱民月”、“创建满意”等活动,组织大型活动中的整体队伍建设;办好大连公安报。
秘书处:负责规划和安排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政治部内部管理、人事档案、文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务、团委和妇女工作;负责社务,组织安排社的整体文化体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老干部处:负责市局副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整个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领导小组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接受党员的投诉和申诉。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检查被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被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受理被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行政部:负责财务、设备、车辆、设备、房产的统筹管理,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的总体建设任务;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以及警察的福利和接待服务。
考核部门:制定整体治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市局直属部门和区、市、县局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比和表彰;指导、协调、监督所属部门、队伍的队、分局考核和警察考核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实施;承担全球功勋奖的评审、确认和奖励实施任务。
警务督察室: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领导下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监督同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同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监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信访办:受理、交办、转送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具体信访事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处理重要来信来访;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对信访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将应当追究责任的信访事项移送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建议;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和业务部门提出改进政策和工作的建议;监督、检查和指导同级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社会联络处:负责对直属企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安医院的管理。
内卫支队:负责管理和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治安工作,加强防范建设,保障所辖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治安管理支队: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全市公共秩序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爆炸、有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提供案例研究和法律咨询;组织实施反丑恶、破坏输油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派出所做好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情报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开展户籍和人口信息管理;开展城市人口控制工作;负责全市见义勇为行为的审批、事迹宣传和表彰工作;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全市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