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证量值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工作、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和检测设备以及量值传递的管理、要求和考核。
3个功能
3.1集团成立计量部,负责集团计量工作的全面管理。
3.2计量部门负责计量测试技术、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确保集团计量器具和数据准确统一。
3.3相关处室和车间具体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检验。
4测量工作管理
4.1计量器具台帐、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
4.1.65438+
4.1.2计量部门要完善计量器具台帐,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要完善计量器具子台帐。
4.1.3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出具检定证书\检定证书,有检定人员签名,加盖计量器具检定章,贴合格标签。
4.1.4标准仪器的校准证书保存三年,计量器具的原始记录和报废清单保存一年。
4.2测量部门环境
4.2.1计量检定室应保持清洁,室温应恒定,可燃装置应妥善保管。
4.2.2严格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和操作规程。
4.3业务培训
4.3.1计量人员应持有上级计量部门颁发的有效检定资格证书。
4.3.2计量部门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计量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5测量仪器的管理
5.1购买和验收
5.1.1计量器具的购买和验收由计量部门管理。
5.1.2相关生产车间和部门需要增加计量器具时,向计量部门提出计划,由计量部门报总经理审批后,送采购部采购。
5.1.3计量器具的采购应符合《监视和测量装置程序》Qt/ZQB7.6-165438第4.1条的规定。
5.1.4计量器具入库验收按《监视和测量装置程序》Qt/ZQB7.6-11第4.1.2条执行。
5.1.5对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出具不合格项目及检定数据报告,并通知购买方办理退货手续。
5.1.6新购计量器具必须符合《计量法》的规定,并带有“CMC”标志。
5.1.7随设备新购的计量器具开箱时,由部门(或使用部门)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后,由计量部门进行编号,入卡,出具合格证\检定证书,贴上合格标签,方可投入使用。
5.2收件人
5.2.1相关生产车间和部门领取计量器具时,应填写领料单,经计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在仓库领取。
5.2.2仓库凭计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计量器具领用单》发放计量器具,领用部门将新领的计量器具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张贴、编号、建卡,实行分级管理。
5.2.3相关生产车间和部门在用的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流通。如确需调整,应先向计量部门办理手续。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计量器具并正确使用,不得将计量器具借给他人使用。
5.2.4自制计量器具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台帐管理。
5.3分级管理
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场所、精度等级、产品要求和稳定性,将在用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级管理。
5.3.1A级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直接控制和监督。
A.集团最高计量标准及其配套计量器具。
B.纳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C.关键过程的测量仪器。
5 . 3 . 2 B B类测量仪器
A.对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有数据要求的非关键参数检测用测量仪器。
b .用于相关生产车间和部门重要设备能源核算和物料管理的计量器具。
c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一定要求,但使用寿命长、可靠性高的计量器具。
5.3.3C类测量仪器
A.用于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和固定安装在生产或装置上,不易拆卸,无严格精度要求的指示计量器具。
B.性能稳定、可靠性高、不经常使用、量值不易变动的计量器具。
C.通用工具的测量仪器:
D.日常生活中的用户和基层工人福利的测量仪器。
5.3.4分级管理要求
5.3.4.1A级测量仪器
建立集团最高计量标准的履历、计量器具台帐和周期检定计划,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按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做好稳定性记录。如果是团体自检,应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和检定周期进行检定。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必要时重新送检。
B类测量仪器
A.建立计量器具台帐。
B.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根据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C类测量仪器
A.建立台账。
B.延长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
主要用于使用环境较好,或者使用频率较低,或者计量性能稳定,但仍有一定精度要求的场合。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2-3倍。
C.有效期管理。
主要用于环境恶劣,使用寿命短,价值低易耗,无严格精度要求的场合。但日常维护要加强。
D.一次性验证。
主要用于测量性能稳定、对精度要求不高、低值易耗的测量仪器。首次检定合格后,只进行日常维护,不再进行周期检定。但必要时需要现场验证(或比对)。
E.不需要验证
主要是作为工具的测量仪器,或者要求没有数值。
分类标记方法
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在台帐上标注管理等级A、B、C,计量器具应标注(A)、(B)、(C)。
5.4定期验证
5.4.1周期检定时间必须符合规定。根据生产情况,周期检定时间可以缩短,但不能延长。
5.4.2计量器具周期送检率应达到98%以上,周期检定合格率应达到96%以上。
5.4.3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接到周期检定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计量器具,送计量部门检定。
5.4.4计量部门计量器具的检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强制检定或外检除外)。
5.4.5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发现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有问题或异常时,不得继续使用,必须立即送计量部门检定。
5.5抽样检查
5.5.1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完好、清洁。
5.5.2计量器具使用者有权拒绝使用精度不准、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
5.5.3计量部门负责每月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大于本部门在用计量器具总数的10%。
5.5.4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应达到95%。
5.5.5抽样内容包括:计量器具是否在周期检定中,是否有检定证书和标签,是否有漏项,指示值是否符合检定要求。
5.5.6所有抽样计量器具应做好记录,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立即通知停止使用。
5.6修理、维护和保养
5.6.1计量部门负责集团计量器具的修理,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使用和维护。不得擅自拆修或迁移计量设施。如确需拆除或迁移,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
5.6.2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应符合检定规程确定的等级或技术条件的要求;如果达不到检定规程或技术条件规定的精度等级,应降级或报废。
5.6.3对于计量部门暂时不具备维护条件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负责统一外检和维护。
5.7测量仪器的评估
5.7.1个人收集和保管的各种计量器具,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而丢失或报废的,经负责人签字后报计量部门存档,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按表1所列标准进行补偿。
表1
实际使用时间
原价的%赔偿
在第一个验证周期中
100
在第二个验证周期。
75
在第三个核查期
50
在第四个核查期间
25
5.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单位考核中扣2分。
A.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合格标签、零件丢失。
B.使用未经检定和注册的计量器具。
C.用户擅自拆卸计量器具。
D.未定期提交检查。
6测量仪器和测试设备
6.1集团建立的各类最高计量标准,经上级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凡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检测等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向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单位申请检定,方可在集团投入使用。
6.3计量标准器具是集团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必须定期送检。禁止使用超过周期的计量标准器具,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期送检率必须达到100%。
6.4根据有关技术文件或检定工作的要求,需要购置标准器具时,由计量部门提出型号、规格、用途和数量,报总经理批准。
6.5新购的计量标准应由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是否合格。合格的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处理退货。
6.6当计量标准和检测设备经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后已失去原准确度等级时,应根据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数据使用,降低准确度等级,确认已报废的应及时报废。
6.7使用管理
6.7.1计量标准和测试设备由用户保管,并对其技术状况负责。
6.7.2使用前,应先对计量标准和试验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应关闭所有开关,切断电源,清洗干净并涂油防锈。
6.7.3所有计量标准不得外借。如生产中有特殊需要,应经计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6.7.4计量标准和测试设备失灵,准确度不准确,应及时上报。
7价值转移系统是否一致
7.1我组建立的各种标准计量器具接受上一基准测量值的传递,以保证数值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7.2计量部门负责温度、力学、组长等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通过检定或比对,确保在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使用,并由计量部门出具检定证书或计量测试报告。
8计量管理评估和检查
8.1质检部负责计量管理的考核和检查。
8.2计量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
8.3本规定适用于产品质量管理相关标准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