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现将《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介绍如下: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由教育部于2023年9月12日颁布,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第六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了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及执行、执法监督等。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和3周岁以上中小学生,非法开展校外培训的,给予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指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开展校外培训,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包括: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应用;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分工。
法律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教育部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
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实施,可以解决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保护学生和家长权益,提高校外培训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