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失业保险怎么领?

北京市房山区低保户资格年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一、开展低保户资格年审的目的:

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错保”、“人情保”问题,推进“阳光低保”,对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待遇的家庭进行全面排查,能够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因家庭成员构成、年龄、劳动力等因素,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切实促进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

二、具体审计措施:

1,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家庭综合审核。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对享受低保、特困救助待遇的家庭进行全面审核,逐户填写审核通知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审核工作的重点是帮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包括是否领取老年补贴或养老保障、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等))、子女上学或毕业、家庭财产(包括是否拥有机动车、第二套商品房、卷首房、注册工商企业等。).

2.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严格核查解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近亲属是否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备案登记工作。(①“村民委员会成员”是指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②“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叔叔阿姨、堂兄妹、表兄弟、侄子、外甥;配偶的父母、配偶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配偶的父母。)

3.严肃查处“错保”“人情保”。对评审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错保”、“骗保”、“人保”案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严肃处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在自查过程中仍坚持继续享受低保的低保户,按“骗保”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审批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恩将仇报等违规行为的,根据其错误的严重程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人可直接向镇民政办举报或拨打举报热线。

三、取消资格条件:

第一条:人均月收入高于440元(2014)。18至40周岁家庭有劳动能力且不参加劳动的,劳动收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算(1512元)(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80元)。40至50岁有劳动能力但不参加劳动的,每月按800元计算收入。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一、二级残疾人除外)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60%(264元)计算。

第二条领取老年补贴或者养老保障,缴纳住房公积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第三条:家庭拥有一辆汽车。

第四条:家庭拥有两套房子,卷首房和一家注册的工商企业。

第五条:低保时子女上学,现已毕业的,有工作收入证明,无工作的,参照第一条计算收入。

延伸阅读:如何买保险,哪个好,教你如何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