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的渠道如下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收政策:(1)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登录税务机关网站;(三)咨询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4)咨询税务管理人员;(5)直接咨询税务机关相关职能部门。2.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举报税收违法行为:(1)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二)税务机关网站;(3)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二、税收知识: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免费获得税收?
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网站、税法公报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免费获取税法知识和信息。此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税务管理员等方式获取税法知识和信息。
3.税务知识:纳税人可以从哪些渠道免费获取税务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税收知识,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服务。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网站、订阅税务机关微博、微信官方账号、税法公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免费获取税法知识和信息。此外,纳税人可以通过不向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送和咨询税收管理员来获取税法知识和信息。
4.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税法宣传是纳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广泛、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税收知识。是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两个。税务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是税务机关的职责。《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做日常咨询。税务机关坚持合法、免费、准确、规范、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工作。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是纳税咨询和指导的直接责任人。他们负责面对面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纳税辅导。税务人员在接受税务咨询时,应努力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讲普通话。回答问题时,尽量做到准确及时,减少和避免因纳税人对政策理解不及时、不全面或不熟悉而产生的问题。税务机关定期收集和了解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积极开展个性化纳税咨询。三个。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方便纳税人准确、及时办理涉税事项,履行纳税义务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检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标准。税务机关始终致力于通过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实施多元化办税、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信息,帮助纳税人更加便捷高效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优化税务流程。税务机关依法简化实际操作中繁杂的税务手续,集中梳理税务业务流程,将可下放的审批权限和可前移的审批事项下放前移。不断优化办税流程,切实解决纳税人“多搜多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搜纳税人”的突出问题。加强国、地税局合作,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切实方便纳税人。四个。权益保护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近年来,税务机关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妥善解决税收纠纷,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加强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制度建设。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关于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规定,积极推进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法制建设。在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维护纳税人权益沟通制度,充分利用纳税服务窗口、定点联系制度、第三方调查等方式收集纳税人对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措施。建立健全纳税人意见和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努力向纳税人及时反馈。加强对纳税人的民主听证、监督和评议,充分体现纳税人权益。五、信用管理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级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开展纳税信用评级,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涉及纳税人遵守税法和接受税务机关管理的情况,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纳税情况和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等。
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指导是纳税人的基本需求,也是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
迁就税务机关的义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税法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宣传的内容应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各种办税程序和税收知识等。其作用是潜移默化地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税收咨询指导的对象是特定的纳税人,其内容应具体明确。税务机关的回复和指导应及时、准确、权威,其作用是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轻纳税人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带来的负担。申报纳税和办理涉税事项是纳税服务的核心内容。税务机关要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简化环节和程序,让纳税人在履行义务时感到轻松愉快。比如税务机关设立的办税服务厅,重点是税务登记、发票供应、涉税事项审批等。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成果,为纳税人提供电话申报、计算机远程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通过电子缴税、银税联网,为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国库提供“四位一体”的纳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纳税申报;随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未来将提供网上税务局和移动税务局,纳税人的一些涉税事项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个性化服务是纳税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容。如果将纳税服务局限于按照统一服务标准提供的普遍服务,不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将不利于税收征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分析,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特殊需求。因此,应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服务需求,整合纳税人的个性化信息,并在管理中动态体现。如户籍管理、分类管理、纳税信用评级等。,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投诉和反馈结果是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税收征管纲要》提出,税务机关要把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让纳税人满意。纳税服务不仅强调服务形式的多样性,更重要的是能够体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让纳税人满意。税务机关要想了解纳税人对纳税服务是否满意,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就要虚心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因此,我们应该为双方的接触提供一个渠道。在与税务机关的处理过程中,纳税人可以及时向税务机关投诉和反映,税务机关会及时处理和反馈,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优化服务的措施?
一是对纳税人进行全方位宣传。各地税务机关要制定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方案,主动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努力实现对政策适用对象的宣传全覆盖。在宣传辅导中,突出政策内容、办理流程、纳税申报变更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通过官方网站、网络办税平台、手机app、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同时,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税收政策“二维码”。第二,迅速开展税务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迅速开展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以财税文件、税务总局公告等文件为依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确保税务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这项减税措施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征管程序,熟练操作相关税收制度。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纳税服务热线12366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确保他们学得好、懂得透、说得清、做得好。三、准确实施对纳税人的指导针对新减税措施带来的纳税申报变化,通过录制操作视频、制作样本表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从而享受优惠政策。各地税务机关要成立辅导小组,加强在办税服务厅的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要组织业务骨干积极深入重点企业,为纳税人提供现场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享受政策的关键和要领,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第四,提高热线12366的咨询质量和效率。针对新减税措施出台可能导致的话务量激增,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充实热线12366的力量,加大线路调配,补充人员,科学安排班次,保持热线接通率在较高水平。加强回复准确性和服务规范性评估,开展减税政策专项业务评估和质量抽检,严把流量质量关。收集整理优惠政策执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交业务部门研究解答,并及时在12366税务知识库中维护,确保咨询解答及时准确。五、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各地税务机关要准确判断政策变化可能给办税服务厅带来的压力,提前做好应对预案,通过合理配置窗口、优化人员配备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设立优惠快速通道,提高办理效率。各地税务机关可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等渠道向纳税人实时发布等候信息,合理分流纳税人。充分发挥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同城共办、省内共办的优势,为纳税人优惠和纳税申报提供空间和时间便利,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不及物动词积极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地方税务机关要积极稳妥拓展网上业务功能,逐步实现新减税措施网上备案,实现多元化多渠道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移动办税。做好各类税务软件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的同步调整更新工作,确保各类税务系统平稳运行,实现多税源渠道的畅通高效。七。做好对纳税人的风险提示。针对此次政策调整带来的简化增值税税率、扩大小微企业优惠范围、R&D费用加计扣除等发票开具和申报的变化,各地税务机关要主动提醒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申报不准、开具不规范、享受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帮助解决;要认真核对申报数据的电子逻辑,通过技术手段提示纳税人及时更正,降低纳税人涉税风险。八、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制度。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预约办税、纳税指导服务等纳税服务制度。,并指导纳税人根据辖区内纳税人的办税习惯和业务量进行预约办税,快速办理预约前来的纳税人;对进入办税服务厅等待缴税的纳税人,积极引导其自行办理。对于不选择自行办理的纳税人,充分利用纳税人的等待时间,帮助核对资料,让纳税人到窗口顺利办理。九、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工商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减税措施的宣传,扩大减税措施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将服务触角由点及面延伸到每一位纳税人,全面提升宣传辅导效果。十、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减税效果的统计和分析,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执法监督、绩效评估等方式,强化落实工作的跟进和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省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将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报送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