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爱国守法;(2)热爱和尊重本职工作;(3)关心学生;(4)教书育人;(5)当老师;(6)终身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是“爱国守法”,这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和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二是“爱岗敬业”,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没有责任就做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与社会的正义大业、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是“关爱学生”,这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所有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

第四是“教书育人”,这是教师的天职。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要有说服力,不厌其烦地教人,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是“为人师”,这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意义重大。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之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六是“终身学习”,这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