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1,补贴对象

对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3.接受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在执行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的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予以公示或者告知。

补贴申请流程:

1.应用

劳动者应当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信息评论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请条件进行核对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

3.宣传

省、市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通过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申请条件且对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分配表》。

4.分配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在次月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上。尚未办理社保卡的申请人,应先办理社保卡,再办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