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2022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和对象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是取得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工作过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麒麟区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曲靖日报、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等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和公告通过规定的网站发布,望考生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错误,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数、专业详见2014年麒麟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表附后。
2.拟招聘职位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 3的比例,才能开始考试。未达到1: 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
四、招聘条件
(一)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外地学生或户籍在曲靖市的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6.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参加笔试。
7.拥有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等级(初中及以上、小学等级、学前教育等级)报名,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但教师资格证的教学科目与拟报考的教学岗位必须相同或相近;高、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一级职位,教师资格证授课科目可不限;学前教育与申请同级教师资格证必须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学科和岗位;低等级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高等级岗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能报和改报。
8.现场报名时必须亲自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否则不予报名。2014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资格复审、面试和录取(聘用)资格。对于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注册证未被学校缴清的考生,学校可出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及其他就业报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符合其他条件的,其报名资格在资格复审时予以认可。
9.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的不良记录;
4.2011年,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2014及之前未毕业的毕业生。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麒麟区2014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必须本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二)注册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3日2014 * * 3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网球场内。
(三)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4张同底半寸免冠近照填写报名表。已婚人员提供县人口计生局出具的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县(市、区)计生委盖章)。
(四)准考证领取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须于2065438年7月14日、6月15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5)注册费
根据曲发改费[2008]50号文件,考试报名费为200元/人,报名合格后现场交费。报名人数未能开考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开考失败的,报名后1个月内退还已缴费用。如果考生没有按时参加考试,将不予退款。
报名结束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计划的考生,不会直接联系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因无人报考或不符合考试条件而被取消的职位,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
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201352号)要求的考生,可免交报名费,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到曲靖市教育局办理手续。
(六)学历的性质。
考生可在报考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考,未能登录者可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六、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笔试科目
笔试由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四科组成,总分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技能笔试成绩各50分,专业知识100分。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有初中和小学学前教育两个层次的命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参考教材主要是云南现代教育评价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3版)(2014年4月第4次印刷)。
2.“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分为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三个层次。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是曲靖市教育局编制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的各科教学大纲。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了本区学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的命题、试卷的打印和阅卷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4七月17。
上午9:00-11:30考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要点
1.符合加分条件的具有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加分项目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2013〕52号)给予加分。
2.处理时间限制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4日、6月15日(考生领取准考证)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予办理,风险自担。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在2014上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汇总表,并于7月22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经曲靖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通过规定的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14年7月25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7月26日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查分。
七、确定面试人员。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总成绩最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成绩相同,则一起进入面试。需要平等面试的岗位,须报曲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对证书、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一致,确认其真实性。笔试科目缺考者笔试成绩视为无效,不得进入面试。请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招聘岗位所需的全部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处。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位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无就业保证书、近期半寸免冠照片两张(附资格审查表)。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规定的网站查询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三天(7月28日17:30前)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2014年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未在2014提交《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按违反考试记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因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在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中无递补人员或职位不合格的,需减少招聘职位或等额面试,须报曲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且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 2的,必须调减招聘计划人数,达到1: 2的面试比例,调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及递补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在指定网站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弃补情况说明。
4.资格复审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lcx)上查不到毕业证相关信息,考生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6.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开始前三天(8月4日17:30前)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曲靖市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曲靖市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违反考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在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中无递补人员或职位不合格的,需减少招聘职位或等额面试,须报曲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且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 2的,必须调减招聘计划人数,达到1: 2的面试比例,调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替换人员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在指定网站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放弃和替换情况说明。
(2)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按照2014经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批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照1: 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整个采访过程都被录音和录像。等额面试职位须报曲靖事业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2065 438+2004年8月7日。
面试地点:详见2014年7月28日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计划。
3.相关事项
(1)面试采用问答或简答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不予填补,面试按面试计划正常进行。
⑶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学技能成绩+政策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无加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学技能成绩)÷2.5] × 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1)评估
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2013〕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再次并列,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总分最高者;若《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总成绩再次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者面试。确定拟录(聘)人员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将组织对拟录(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2)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的通知》(曲石人[2010]26号)执行。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孕妇孕期、产期体检可延期),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允许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要求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检。复试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自行到医院体检的考生不予认可。
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九、记录(聘用)程序和时间要求
1.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和考试、体检结果,按照1: 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聘用)人选,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上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报名(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报名(聘用)资格的报考者,须在办理报名(聘用)手续前,向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报名(聘用)资格申请表》,并报麒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属于违反考试纪律。报考人员在公示期内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反映不适宜录(聘)用的,不予填报。
4.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登记(聘用)的非在职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X.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麒麟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可由招聘机关取消其公开招聘任何阶段的报名、考试、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自愿放弃申请(不可预见因素除外)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对考试作弊或找人*的考生,将按照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机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群众举报。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电话:0874―3315025,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麒麟区第五纪委派出0874-6177161。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32038
麒麟区教育局纪检办公室0874-3335206
附:麒麟区14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麒麟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65年6月6日4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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