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活动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以确保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2.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土地开发、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招标具有强制性,以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保证公平竞争。

3.资源开发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了保护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证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相关资源开发项目进行招标。

4.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提高效率,服务采购项目也需要进行招标,以确保选择具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服务提供商。

简而言之,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资源开发和服务采购。招标的目的是保证公平竞争,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

确定工程招标的合规范围是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在招标过程中,必须明确规定项目的范围,即所涉及的工作、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规格。符合性范围的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制定、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明确、评标标准的规定。通过严格遵守合规范围,可以有效防止不合规,保护投标人的权益,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招投标合规范围的确定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以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订);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