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校外辅导机构的发展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二。确定设定标准(三)确定设定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内各市之间差距较大的,可授权市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备案。(4)遵循基本要求。地方标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在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期间年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保证不拥挤,便于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卫生和食品管理法规的要求。通过为参与者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手段,可以预防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在师资条件上,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雇用外国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管理条件上,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办学方向正确。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培训目的、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经费管理、保障条件、服务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