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重大安全隐患
法律分析:不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提法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十七)加强实践培训。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推动科研和装备制造企业在安全培训场所展示新设备、新技术。完善3D、4D、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安全培训中的应用,组织开发各类特种作业仿真培训系统。
(十八)加强现场安全培训。高危企业要严格执行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要大力推广“手指听写”等安全确认方式,通过思考、看、指、听写等方式,帮助员工保证按规则工作。要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其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十九)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分行业建立“三岗”人员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在网上发布,逐步实现优质培训资源的社会共享。把示范课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示范课程跟踪评价制度,定期评选优质课程,给予荣誉称号或适当资助。
(二十)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建立安全培训需求调查、培训规划、培训计划备案、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制定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向全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一)完善安全培训和考试制度。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本行业安全培训和考试制度,加强考试机构建设,严格教考分离。要建立健全安全资格考试题库,完善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的题库应用机制。建立网络考试平台,加快计算机考点建设,开发实用的模拟考试系统。加强考试监督,严明考试纪律,依法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要统一本行业全科医师安全培训证书样式,规范考试发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