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是多少?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19。各类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并承担相应费用。一般企业按照65438+职工工资总额的0.5%全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按照2.5%提取,列入成本。
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当按照规定的资金比例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对不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上述文件可以看出,提供职工教育经费是法律上的强制性要求,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违规计提和使用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