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在职培训有哪些形式?

教师在职教育有多种形式。我国教师在职教育通常有以下八种类型:

(1)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大专院校提供各种专题的研讨会、阅读课和暑期讲习班。

(二)教育部会同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接收先进教师。

(3)开展校际合作和讲座活动,组织相互讲座、观摩教学,举办实验研究报告、专业学术讲座和专题讨论,相互培训教师。

④选派教师出国学习或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

⑤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出版教育和夜大学。

⑥由具有专业特长的教师领衔的辅导班,以学校教研组为单位,或通过个人自学达到业务资格要求。

⑦中央、省、市、自治区设立广播电视大学,省辖市的区县设立电大工作站(或分校),基层单位设立教学班。

(8)充分发挥各级教师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院和教学研究室(处)的作用,建立省、地、县、校四级在职教师培训网络,即省、地(市)两级教育学院或教师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中学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小学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乡镇建立教师培训站或巡回辅导站等组织;学校组织进修或培训教师,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