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临沂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0年招生。

第二条学校招生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办学定位:中国知名区域内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叶公大道1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临沂大学是山东省普通高校,山东省特色名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城、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山东省临沂市。是沂蒙革命老区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也是一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的革命老区高校。

红色基因很强。沂蒙根据地康大一分校办学期间,1941抽调部分干部教师与中共* * * *滨海区委共同创办滨海中学,后更名为滨海建国学院。学校不断发展,名字也改了好几次。2010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临沂大学。80年来,学校植根于琅琊文化沃土,传承抗巨基因,弘扬沂蒙精神,积淀形成了“思路清晰、思维敏锐、忠厚致远”的校训和“求真务实”的校风,铸就了“能吃苦、善于创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和“团结包容、忠于尚贤、艰苦创业”的办学特色。

学校条件优越。学校占地6000多亩,校舍面积654.38+0.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25.97亿元。拥有一流的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规模位居全国高校前列。费县校区和沂水校区共有27个学院和2个分校区,开设95个本科专业,涵盖11学科,拥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全国招生,全日制学生(含本科和研究生)38711;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8人,国家杰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28人,硕士生导师4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名师8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74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电子书刊1.58万种。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荣获全国“绿化示范单位”称号。

优秀的教育质量。学校坚持以德育人,将沂蒙精神融入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传承红色基因,培育“面向大学的特色”;实施“1234”一体化、协同化、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五个支撑、五个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实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获批国家级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改革试点4个。三年来,共批准国家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项,省级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项目50余项。目前,国家精品资源课程2门,国家精品网络课程1门,山东省一级课程24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批近400个,在2015至2019年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265位。学生就业创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大学生创业率连续三年居省属高校首位。被批准为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体验大学、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优秀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机构。

科研实力雄厚。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凝聚学科优势,突出科研特色,推进学术创新创业,初步形成了文理优势突出、教师教育突出、应用学科特色鲜明的学科建设体系。建设了山东省首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和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滚动支持计划;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6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1.550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4项。获得各级科研奖励411;在沂蒙文化、肿瘤诊疗、智能物流、教师教育、资源环境与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古生物等学科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和鲜明特色。已在Nature《Science关于中生代恐龙进化和鸟类起源研究》发表论文5篇,“自然指数”两次跃居全国高校前十。

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服务沂蒙的宗旨,实施服务沂蒙行动计划,与临沂市委市政府共同实施城校融合发展。对接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临沂市主导产业,集中建设12应用型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4个。按照“政府搭建平台、企业注资、学校发展”的建设模式,共建了山东商贸物流研究院、山东沂蒙文化研究院、山东肿瘤诊疗一体化技术工程实验室、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研究院、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研究院、精品旅游战略研究院等10多个应用型协同研究院,产学研基地40多个。与临沂市各县、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签订合作协议120多项,合作项目200多个,向地方转移科技成果近百项。一大批应用研究成果在沂蒙地区得到推广应用,成为服务当地新旧动能转换的“引擎”,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广泛交流合作。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拓展与国外高校的合作交流,与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韩国、意大利、新西兰、丹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与台港澳三所高校建立了姐妹学校关系。常年聘请外教、招收留学生,与几内亚科纳克里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与国内外50多所高校建立对口交流、学生互访等合作关系。

学校的成绩得到了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党建工作经验两次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典型材料;批准全国首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培训基地、山东省沂蒙精神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承担全国高校党建组织者、山东省“第一书记”、全省大学生选调生培训 并发起了沂蒙精神与群众路线、“三山一坡”革命精神研讨会、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与创新发展研讨会、“传承抗大基因、弘扬沂蒙精神”研讨会等高水平学术会议。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并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监督检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并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和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规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2020年学校将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按照教育部批准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省级招生计划执行。

请到“招生信息网”(zhaosheng.lyu.edu.cn)查询各省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学生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为准。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省招生文件精神。也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

招生批次:在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提前招生;其他本科专业在普通批次(本科)招生;专科专业按常规批次招生(专科)。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批招生。

招生原则及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招生原则执行。除另有规定外,外省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

第十七条考生报考英语相关专业,高考语言文字必须是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艺术专业证书的颁发和使用结果。

临沂大学所有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除外)参加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联考平台,认可其考试方案、分数计算方法、报考规则及相关专业证书。取得该专业证书者方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1,水平: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文学编导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合格成绩。

(2)山东省招生考试专业:

书法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聊城大学平台组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

舞蹈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

音乐学(师范)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由暨南大学平台组织),对主课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进行认定。

音乐学专业(招收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由暨南大学平台组织),认定联考主考科目为民族器乐。主要招收演奏二胡、板胡、、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民族大提琴、民族低音提琴的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体育舞蹈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联考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联考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舞蹈啦啦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舞蹈啦啦操方向)(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联考合格成绩。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2020年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近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级别: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艺术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专业合格分数线。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学专业本科合格分数线。

舞蹈表演专业:只承认本科院校舞蹈专业合格分数线,不承认啦啦队、健美操、体育舞蹈、交谊舞、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合格分数线。

第二十条体育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专业和专科使用原籍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准入原则

(一)普通(文科)专业录取规则:

1.从山东省招生时,从已入档考生中录取,根据档案分数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第一”的原则录取。

2.招收外省学生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把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计划填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3 .各省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

浙江省和天津市:从进入档案的考生中,根据档案分数和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择优录取;不符合专业选修科目要求的考生将被辞退。

江苏省:先打分再打分。考生按报考点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选择等级高的。因总分低、专业计划满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其中,必考科目最低要求为4C1,选考科目最低要求为BC。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者清场。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报考档案的考生,直至计划满。因总分低、专业计划满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进入档案的考生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赵子〔2020〕2号)文件执行。

1.省内本科项目:

艺术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专业成绩合格并进入档案的考生。综合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参照《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

书法法专业,从文化、专业成绩合格并进入档案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

舞蹈专业,从文化、专业成绩合格并进入档案的考生中,按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

音乐学专业(含师范类、民族器乐)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含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

2.省外本科专业: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和“分数第一”原则录取;专业分数线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填报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填完计划。

3.省内专业:

艺术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填完计划。

其他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招生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入档考生,综合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省外招生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相同。如按计划录取末位时出现平行分数,则文史类、艺术类考生以文学、语文、英语成绩为准;理工类、艺术类考生根据理科、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费用返还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三条费用和退款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

1.学费:本科学费按学分制收费;大学学费按学年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或校企合作办学(或方向),按上级批准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每人每年600-1200元,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四条奖励和援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2.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问奖学金、社会奖(助)助奖学金。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届新生复习

新生入学后,我校以考试、面试、查电子档案、查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审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证书的颁发: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修满相应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保留对以临沂大学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221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菱路中段。

邮政编码:276005

学校网站:

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