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履职能力
“凡必考”增加公务员新生力量。近年来,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公务员考试录用关,从源头上提高公务员素质。对招聘机构实行“面对面”服务,认真指导招聘机构准确界定用人需求,科学设置岗位资格条件,帮助其招到符合岗位需求的人才。公务员招录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进行,实行“制度化运作”和“规范化运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入公务员录用渠道,有效促进了我市公务员素质的提高。五年来,全市新招录公务员636名,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了新动力。
“双岗并行”开启公务员上升之路。实行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可以较好地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相对较低的问题。它是一项对基层公务员关怀与鼓励相结合的制度,对于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政策,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提高基层公务员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要早调查、早诊断、早培训、早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防止认识出现偏差。目前,我市第一批职级晋升已批复,全市已批复晋升1149名同志。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转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三驾马车”带动公务员履职。抓住“年度考核、平时考核、能力座建设”三驾马车,带动公务员履职尽责。首先是年度考核。每年市人社局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统一安排。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制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按照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平时的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特点和性质,细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流程,制作工作日历、工作记录本和工作台账,建立绩效考核和日常考核登记制度,坚持“一日一记、一月一查”,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公务员履职尽责。三是公务员能力席位建设。自2011以来,市人力社保局以“确认责任、履行责任、问责”为核心,全面组织实施公务员能力席工作,坚持依法设岗、依法确认责任、依法履行责任、依法行政的原则,先后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公务员能力席标准体系,依托能力席,能力座的建设促进了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类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巩固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四类培训,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公务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按照从严治官的要求,把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断积极探索公务员培训新模式,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三年来,通过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了2800多名各级公务员,为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