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的继续教育需要考试吗?条件是什么?
二建的继续教育有待检验。对完成规定学时并通过考试的,由培训单位报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统一颁发加盖培训单位印章的《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证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从事建筑行业培训2年以上。
(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高的理论水平。
(四)近五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由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关于继续教育的其他规定。
注册建筑师在每次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下列工作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作为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一部分。在每次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选修课累计学时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写和命题工作,每次计时20小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的,每次计算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文章计10学时;公开出版的5万字以上的专著和教材,第一、第二作者各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按学时收费。
参考以上内容?中国建造师网-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