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吃饭:在合肥小餐馆浪费时间(1)

作为一个吃货,我怀念并不遥远的90年代。

当时一个包子20分,一个春卷30分,一碗小馄饨2块钱,一个茶叶蛋50分。这么豪华的早餐,不到5块钱。

那时候的红辣小龙虾才8块钱一斤。晚上下班后随意称两斤,带回家全家享用。

回去,母校外北街的牛肉火锅才25元,大白菜,粉条,豆腐皮,几千块也有。这些白米足够送四个饥饿的男孩。

大二生日那天,我很豪气的请了十几个同学,摆了一桌丰盛的酒席。菜肴包括排骨、红烧肉、红烧鸭、猪尾巴和其他硬菜。这些饮料是健力宝和当地旗舰品牌厉安全啤酒,让人心烦意乱。一锤定音,才70多块钱。

当然,当时我的体重是120斤。而且重点是,我爸妈给我的零花钱一个月100元。但是过上体面的生活并不难。

现在只卖小龙虾,有些肉星的面已经超过10块了。如果你有点害羞的揣在兜里,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你会去哪里?你有勇气走进一个食物闻起来很香的门吗?

来,我带你逛逛合肥的小餐馆。

一个吃遍一座城的人,有一种巨大而隐秘的幸福。

世界上的菜市场都差不多。

这是一种非常治愈的存在。吵吵闹闹的火爆场面,分分钟上演的砍价大戏,让你瞬间焕发出对生活的无限斗志。

食材令人眼花缭乱,水灵酥脆的生活泼洒在眼前。每一个都挑逗你的味蕾,然后激活你的思维。于是你把自己的郁闷和沮丧暂时抛在脑后,默默地在心里打开一份长长的菜单,欢天喜地地挑来挑去,半真半假地讨价还价,然后全身心地投入到接下来的厨房战斗中。

除了在菜市场卖菜,一些家常菜也“藏在市场里”,不仅好吃,而且便宜。除了环境有点寂寞,性价比高。究其原因,我认为与就地取材的便利性有关。

比如这个老城菜场的牛肉面摊,连个店面都没有,只有露天下的长条餐桌。食客坐在窄桌两边,五米开外一字排开,往往你吃完,我坐下。脸埋在碗里,汗流浃背,甚至滴着眼泪,许多人头来来去去,唰唰地流淌着无忧无虑的音乐。

面是农村作坊做的手工面,筋道十足,粗而不糙。大铁桶里的牛肉是精选的牛腩,吃起来柔韧滑嫩,漂浮在一片明亮奔放的绯红色海洋里。香菜和葱蒜住在一个锅里,绿的是绿的,白的是白的,嫩得能挤出水来,像刚从地里摘下来的。

吃了一口,阿姨叔叔们就转身去买菜了,干净利落。早上还半睡半醒的心,在麻辣牛肉汤里带着血复活了。

这样一碗面,配一个卤蛋,不到10元。

原来是闹市区的一个小门面,名字叫“三灯”。不知道用完了,卖完了,吃光了,是不是一个好的意思。反正生意好得不像真的。

像世间所有的画卷,包罗万象,腹中有干坤。不同的是,用三块米团包馅的方法复杂有趣。左楼右楼规规矩矩,井然有序,最后的成品就像一个壮年的肥壮冬笋。

摊主真的很舍得放料。一千块肥白的金针菇,完全是在红辣的汤汁里煮出来的。绿豆芽清爽、酥脆、微甜。红烧素鸡块(或面筋),切成块,散发着浓浓的咸香,吃起来有一种迷人的弹性。一个完整的卤蛋用勺子碾碎,锦上添花。

包好蛋卷,蘸一点红蒜汁,调料顺着面团流下来。那一抹猩红的不经意渲染,是点睛之笔。

这家伙很有分量。它在他手里很重。吃一个足以填饱他的肚子。价格也不贵。以前是4元,现在涨到7元,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如果觉得太辣,可以点一杯清凉的绿豆冰沙,香甜绵软,是“灭火”的首选。

据说芙蓉蛋源于皖北阜阳,脱胎于“莫娟”(还有一种说来自成都小吃,未经考证)。自1996年第一份煎蛋卷出售以来,20多年来,原住民们见证了它从一个小摊到大街小巷遍地开花,成为当地的高级特色小吃,“三灯”的名字也越来越出名。听起来像不像励志故事?

前几天,朋友感慨地说起自己的孩子。在美国留学三年,他一下飞机就拖着行李箱赶到了这里。他买了一个芙蓉蛋卷,咬了一大口,然后点点头说,嗯,还是熟悉的配方。虽然脸上是满意的笑容,眼泪却在瞬间决堤。

味道可以唤醒所有关于家的记忆。我等不及了,翻来覆去,很失落。只有吃在嘴里,才能真正踏实,放心,不安的灵魂才能安定下来。

每天下午5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路边。

四牌楼,合肥的标志性区域,也是当地最早的商圈。因路口四个方向各有一栋高楼,故以此命名。很多很多年前,如果我们想去购物,我们基本上都会去这里。合肥第一座人行天桥、第一家洋快餐、第一家专卖店、第一部自动扶梯都诞生在这里。

小时候经常被妈妈带去四牌楼。其实我一直黑脸,毫无兴趣。因为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布店,只要一头扎进去,就离不开。不知道会是什么晚上。店名很有时代气息,叫“工农兵纺织商店”。布,布料,羊毛,丝绸和缎子的坑和谷填满了所有的角落。天花板上挂满了纵横交错的绳索,夹着发票和收据的铁夹呼啸着,在收银台和柜台之间来回穿梭。小小年纪,总觉得走进了幽闭恐怖的山洞,黑蝙蝠在那里狂舞,颤抖着,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一直想找机会逃跑,就求我妈给我点钱,谎称要出去买冰棍。我一跑出商店,就看见他在拐角处,还有他的货摊。

地摊很普通,就一个锅,或者说,一个蒸笼。叠在铁皮煤球炉上,火苗微微舔着锅底。蒸汽此起彼伏,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混合着米荷叶和八角酱油。这种香味,在午饭已过,晚饭未至的“空窗期”,显得那么迷人。

锅里煮的是粽子,很大。又圆又矮的身影,被麻绳捆绑着,拉出一条深深的沟壑,带着笨拙的欢愉感。剥开粽子的叶子,热气顿时模糊了我的双眼。

热气散尽,再看看这个粽子,很诱人。

细长的糯米紧紧的簇在一起,油光发亮,全身被酱油染成了秋天金色的丰收麦田。轻轻一咬,藏在里面的一大块五花肉呼之欲出。脂肪几乎已经完全融进了米饭里,但还剩下最丰富的部分,细腻鲜嫩,像深海贝类。我一口气就消灭了,连粘在粽子叶上的糯米都消灭了。然后,从心里打了一个响亮的嗝。

那天,我没有买我最喜欢的彩绘冰淇淋。

那个卖粽子的人当时还年轻,穿着油腻的白大褂,头上戴着鸭舌帽。他似乎对生意不感兴趣,只听小收音机里讲故事,以至于懒得收客人的钱,让大家把钱扔在小纸盒里。

刘兰芳铿锵有力的“杨家将”唱完了,他的粽子也卖得差不多了。天渐渐黑了,路灯第二次亮了。他推着车哼着小曲儿消失在巷子尽头。

每天下午5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路边。常年雷打不动,就这样过了30年。

我经常打理他的摊位,一次买很多放冰箱里当早餐吃一个月。想起来,和其他粽子相比,他家的粽子特别紧,特别饱满,馅料扎实,价格实惠,所以屹立了这么多年。他从来不进房间,也不拓展业务,就守着这么个锅,能卖多少包就卖多少包。

去晚了不买,留一点遗憾也无妨——客人,明天早。

不为生活所困,不为身体所累,努力工作,是我喜欢和向往的一种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