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审专家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根据特定条件和资格要求,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负责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评估的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审评专家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对供应商的资质、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评审。
2.根据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评价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财务状况,为政府采购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3 .参加评审会议或现场评审,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合规。
4.出具评审报告,汇总分析评审结果,为政府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评标专家的选择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通常由采购人组织评标专家库,通过公开招聘或邀请专家申请,经过资格审查和培训,确定合格的评标专家。评价专家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要求,确保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以上是对《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提到的评标专家的详细解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告诉我。
《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的评标专家资格要求和遴选程序是规范政府采购领域评标专家资格要求和遴选程序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一管理办法,评审专家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要求。遴选程序包括申请、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确保评审专家遴选程序公正透明。此举旨在提高政府采购评审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评标专家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政府采购提供专业高效的评标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订);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