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回原籍吗?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人事档案和户口由定向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保管;党组织需要转到培养单位的,考核合格的要转到招生单位。
未按协议就业的毕业生,应支付培养费用和违约金。也就是说可以去外地,但是要交违约金,大概是学费+学费*50%+在校期间奖学金+50%奖学金。
扩展数据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计划,是国家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进科教西部大开发战略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2006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为西部地区培养一批高学历的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学生来自西部省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级”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5年,博士服务期8年。经费享受中央高校研究生资助政策。
教育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候选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经过两年及两年以上(高职院校毕业至录取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并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2010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
招生
招生范围为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训基地、民族大师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重点招聘教育(双语教师)、农牧业、医药、少数民族语言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能源、公共管理等领域的从业人员。
百度百科:少数重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