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

现实困惑

某市某科技开发公司为了扩大规模,增加利润,准备招聘20名员工。经过两轮面试,公司与20名应聘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培训新员工的职业技能。但这些员工参加工作后,领导开会说,因为公司要扩大规模,资金周转一时打不开,职业技能培训暂时延期。就这样,公司一直没有给新员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员工因为技术含量高,没有经过培训,感到压力很大,所以要求公司进行职业培训。公司领导总是找借口,然后干脆不理。无奈之下,这20名员工找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求助。请问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吗?

律师回答问题

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八条也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在职培训、转岗、晋升和专业培训,对学徒和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职业培训职责,经常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防止只说不练的现象。

本案中,某科技发展公司本应为新员工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但由于资金短缺,这些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履行职业培训的义务。如果公司找到拒绝的理由,员工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维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条例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培训的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在职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学徒和其他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