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职业培训政策宁阳培训学校
1,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和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合格人员,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全日制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给予每人不超过3次的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级别一年内不能重复享受。
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企业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确有就业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报名条件:参加过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特殊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由各县区和功能区根据培训时间和费用,按不超过10元/班、不超过800元/人的标准发放。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证书。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的,按照3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仅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理论培训的,按照72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开展四级创业理论培训和“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操+跟踪支持”培训的,按照65438元+0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通过网络创业培训考核并在真实电商平台成功注册的,按照1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5627831。
2.生活补贴中贫困劳动力的职业培训
政策内容: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参照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30天。
适用对象:参加过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贫困劳动力。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5627831。
3、以工代赈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
一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开展新招用劳动者培训,拓展岗位,扩大就业。对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代劳动者培训的中小企业,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组织职工开展代职工培训。根据代职工培训的职工人数,可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期内单个企业最高补贴654.38+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扩大到大型企业,政策执行期内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保单受理期截至2020年6月65438+2月31。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562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