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甘孜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候选人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2023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类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凭该证办理就业手续;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按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者,不得进入下次考试或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申请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18至30周岁(199165438+2004年10月26日至2004年6月5438+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未工作)及报考法医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65438)。报考特警岗位,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天)。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所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是指“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 * *党籍的人员。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5年的。

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2023年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员。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以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为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州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公开考试招录95名人民警察。招聘职位的具体对象、范围及所需条件详见2022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65438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0日上午8: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

资格审查由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不合格,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位置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名重要事项提示》(附件2),了解招聘职位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然后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由此给考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使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进行报名,只能在一个部门(单位)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需要咨询各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可拨打岗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

2.填写信息。请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四川省2022年公务员(指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特别是报考专业条件限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领域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记载的专业名称填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中)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02)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10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上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合格岗位。申请人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本人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付款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165438+10月3日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支付的具体程序按照网络提示进行。

以下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6日10至10月2日17:30(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2: 00,14。不方便到现场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传真或电邮减免申请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提交材料地址: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厦1004层1004室。联系电话:0836-2835281。

1.享受《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考生,享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和特困证明;

2.贫困家庭考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处出具贫困户、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应出具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伍军人事务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书。

⑶工作地点差价调整数

缴费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3:1时,才能开始考试。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甘孜州委组织部将调减或取消达不到考试比例的职位的聘用计划。对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经甘孜州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四川省人社厅将退还报考人员已缴纳的职位费用或调整至州内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4)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含减免费用)的考生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0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黑白分明,字迹清晰,有照片)。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照要求尽快打印。如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和资格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100满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如特警岗位加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测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测试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录取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

警察技术职务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岗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用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30%和30%。

①警察技术职务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申请成绩×30%+笔试加分。

(2)执法部门(不包括特警)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4%+报考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③执法勤务(含特警)岗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2%+申请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165438+2022年10月26-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本人准考证。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有两证的不准考。

3.笔试加分项目及规定

(1)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战争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获得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各科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

(2)获得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

(三)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其笔试成绩折算为3分,由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给予奖励。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是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

(4)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可申请“4.20芦山地震”。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算为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加分项目累加。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雅安市雨城区芦山县、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高河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堡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条件的,不予累计,按照加分标准给予加分。折算后考生总分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10月29日前(上午9:00-12:00,14: 30 pm-17: 30)提交准考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发送至甘孜公安局主楼9楼923室(地址:四川省康定市玉林街道川新巷61号1单元1号1号联系电话:0836-2878069)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甘孜州职位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系统会根据考生报名时所报民族自动筛选后给予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国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部发[2021] 12)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说明:系统只会根据“国籍”一栏自动筛选加分考生。请认真仔细填写,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岗位需要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暂定为165438+10月29日至165438+2022年10月30日,满分10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将于2022年6月25日前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测试专栏”()上另行公布。

5.结果查询

6月底5438+2022年2月,笔试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自动评分处理系统,不存在人工阅卷和核对流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的阅卷申请。如果因缺考、零分、违纪等特殊情况而存疑,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提交验证申请。核查结果将在申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应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都接受了心理素质测试。考试成绩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录取程序。

笔试成绩、笔试折算后总成绩(加分)、职位排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65438+2022年2月30日前后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资格审查

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65438+2023年6月5日前,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特警职位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准)与拟录用名额的3倍(笔试;缺考、违规者不得进入资格考试)。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足聘用名额3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2023高校应届毕业生发放学生证(没有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层次信息不全的,由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内容包括院系、专业、毕业时间(证书上要写清楚毕业时间、专业名称)。

2.1份报名信息表;

3.1笔试准考证;

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1份;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两寸,背景色不限);

8.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薛鑫网),打印1份学历认证网上核验报告(需二维码);

9.招聘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特警职位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缴纳面试考试费至80元。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13至15。面试具体事宜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100,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体能评估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家公务员局函[2012

体能测评在有条件的全封闭场所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甘孜州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其体能测评当天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数,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考察和宣传

(1)身体检查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根据职位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等额人选。特警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确定名次。其他职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省内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应当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

招聘机关或考生对当日或当场未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求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一律不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空缺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钟祖发[2021] 12)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妨碍正常体检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负责组织体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手续;有调换、更换考试样品等严重不良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限制五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让他人代替体检等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分。

(2)调查

甘孜州州委组织部、甘孜州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甘孜州公安局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

资格审查主要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依据中组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部发〔2021〕11号)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号)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无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不符合公务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生。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空缺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试。

(3)宣传

甘孜州委组织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甘孜州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人应当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的,不予录用;如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则暂缓聘用,待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不及物动词录用审批和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的,由甘孜州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果你不按时报到,你的聘用将被取消。

(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将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定级。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依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用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的照顾政策。本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录用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间的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聘机构。

七、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防疫措施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请人。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纪律监督电话:0836-2877572

九、本公告由甘孜州* * *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36-2868702

网上报名资格考试电话请参考职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1.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2.2022年下半年甘孜州公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重要事项提示

原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 . 231/content-50-97ad 72 f 50 AC 062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