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一、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现状
(1)投诉举报总量下降。以龙南县法院近三年的违纪信访举报数量为例,其中2007年6件,2008年12件,2009年3件,2065年10件,3月份1件。主要原因有:一是法院系统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源头措施,特别是“五个严禁”规定实施以来,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部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举报数量减少。三是法院办案程序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理念得到体现。四是基层法院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关作风明显好转,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2)信访反映的问题复杂,重复访增多。信访举报人主要反映对法院判决、强制措施、诉讼及程序、执行等问题的不满,纪检监察涉及的问题相对集中在:反映干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诉讼程序、裁决不公等行为。从龙南县法院近年来纪检信访的基本情况来看,基本属于一信多票,反复走访,这也成为信访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
(3)传统的信访举报方式逐渐被法院网络举报所取代。随着现代社交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诉求的渠道更加便捷,也更容易引起关注。
(4)信访举报人一般是当事人或其亲属,反映的对象主要是承办案件的法官和执行人员,很少有对书记员、法警等人员的信访举报。主要原因往往是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案件的处理不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访举报渠道不广。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获取信访的来源主要是上级机关批转的举报信或信访部门转来的网络举报,人民群众很少直接信访。原因有三:一是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虚化。当群众发现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掌握在相关职能部门手中时,就干脆找相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解决问题,这是越级信访增多的重要原因。比如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群众投诉“圣旨”问题,即越级上访、北京上访问题。二是上级机关不按规定直接处理信访问题。即使有人信访,也只是告知信访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或者将信访事项转交相关基层部门处理。第三,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对职能部门缺乏必要的约束力。
(2)信访举报的问题越来越复杂。一些信访问题受历史原因、体制改革等因素影响,往往同时涉及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由于相应的政策措施不完善,一时难以解决。在实践中,既有行政方面的问题,也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如征地拆迁补偿、山林纠纷等。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信访人坚持通过信访解决,占纪检监察信访总量的一定比例,加大了信访解决和查办案件的难度。
(3)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待加强。实际工作中,有的法院还没有设立监察室,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身兼数职,确实没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熟,个人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导致信访处理不规范,很多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4)群众缺乏依法信访意识,信访举报活动趋于多头。很多上访者认为,向几个机关举报,多找几个领导反映问题,一次就受理了,或许还会引起更多的重视。抱着这种心态,很多上访者要么不举报,要么一次发很多举报。有的人对信访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的情况很多。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获取个人利益,有人利用信访发泄对法院干警的不满;有些信访人对一些不规范的操作心存疑虑,抱着投机倒把的心态信访举报。实际信访中,很多问题都是空穴来风;信访举报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由于信访人法律意识不足,习惯通过信访解决问题。因为这些因素,加上问题往往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这些举报人在不满意的情况下反复投诉、写信,导致重复来信、重访的情况越来越多。
三、对策
(一)完善领导责任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从实践来看,信访举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因此,构建信访工作新机制,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完善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把基层法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既要把基层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要当好信访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事项领导亲自抓、亲自问、亲自解。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信访网络,建立各级信访网络,注重通过培训等方式有效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任务分流、资源共享。目前,法院设有纪检监察信访机构和立案信访机构。信访人反映对法院判决、强制措施不服,对诉讼和程序、执行不服等问题,一般都可以通过法院信访部门的努力进行处理。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构处理。一个信访问题的解决往往涉及很多问题,涉及很多部门和单位,单靠纪检部门是解决不了的。因此,对于一些涉及几个部门的重大信访事项,需要确定牵头和参与单位,共同处理。对应当由纪检部门处理的问题,纪检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积极协调各部门,互通信息,加强合作,整合资源,与他人共同研究信访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实践也证明,有些信访问题只能通过合作来解决。同时,纪检监察机构与法院内部各职能室之间,也要做好沟通协调,相互配合。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众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群访。
网络举报已经成为反腐越来越普遍和有效的手段。要大力加强网络举报的软硬件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实现网络举报的互联互通,使资源得到正确引导和快速反应。要指定专人负责网上举报监督线索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甄别、筛选、调查、处理和反馈信息的程序。建立网络举报监督发言人制度,对核实的信息进行快速处理和回复,准确、及时、详细地在网上发布信息,遏制虚假信息泛滥。
(四)完善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工作。宣传教育是导向,普法宣传教育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工作。一是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控制申请的规定》、《监察机关举报办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纳入基层普法计划,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和干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二是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认真落实纪委监察机关信访工作“分级管理、集中办理”的原则,推动构建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秩序,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第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一些典型案例,以案传道,以案促教,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五)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首先,坚持逢访必办的理念,做到快核实、快汇报、快指示、快督促、快协调、快处理。二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重点审查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分析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凡是执行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都要求重新处理,绝不迁就。第三,探索建立纪检组换函制度,提高信访举报案件的公正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问责机制。鉴于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期待,法院要着力解决法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否与当事人存在“三个相似”,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等问题。只要队伍建设没有问题,就不会有针对法院干警的信访。同时,法院还应强化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访奖惩机制,让每一位法官都增强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既努力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又主动做好判决书送达和当事人起诉工作,真正做到“结案”。
参考:关于加强人民法院纪检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http://lnx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 id = 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