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豁免协议

法律分析:1。游泳队活动是非盈利的健身活动。当意外、气候突变、急性病等意外因素造成身体伤害时,团队的发起人和同行有义务尽力帮助,但如果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团队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队员都应本着“试图营救,后果自负”的原则参与活动,活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所有参与者都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后果,团队的赞助商和同行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伤者依据法律和本声明解决。所有参与者都被视为接受本声明。

3.免责声明必须由参与者本人签字,签字人视为已沟通并获得授权,否则后果由签字人承担。

四、如恶意侵害他人或有其他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免责声明旨在为足球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同行明确足球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性和抗风险能力,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足球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本人自愿参加团队活动,同意上述声明!

法律依据:《公共游泳池管理制度》1。游泳池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对外开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显眼的地方。

二、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并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三、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脚气(包括脚气)、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和酗酒者进入游泳池。

四、游泳者更衣后,必须保持余氯5-10 mg/L才能泡脚,在消毒池中洗脚,背后淋浴,才能赤脚走上池面。他们不允许在泳池表面穿任何鞋子,以免污染池水。

五、固定专人负责池水消毒,每场比赛前测一次余氯,保持余氯在0.3-0.5mg/L之间;用PH试纸测量水的PH值,保持PH值在6.5-8.5之间,保证池水的消毒,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