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执业药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本文将介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考试题库和考试命题。
考试和训练是分开的。
按照培训与考试相分离的原则,巩固和组织考前培训。
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1、2、3、4科,从事中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1、5、6、7科。
测试规则的豁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考试。
考试周期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属于部分免试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要考试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