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带培训
法理分析:是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这方面做了规定,也是希望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不要有太大的压力,所以不允许这类机构上市。
减轻学生负担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
不允许上市
这类机构不允许上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