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上岗时应当保密。掌握什么,签什么,严守什么,不做什么。
涉密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具备知识和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保密教育培训”是指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保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技能。“保密知识和技能”是指涉密人员在履行职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和信息载体时,需要掌握的保密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方法。
《保密承诺书》是指涉密人员与所在机关、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明确涉密人员在上岗、任职和离职时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保密规章制度”是指机关、单位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的规则和措施。
因此,涉密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这是涉密人员的基本保密义务和要求。
机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简称涉密人员。“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管理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岗位。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三类。
“核心涉密人员”是指能够接触绝密涉密信息的人员;“关键涉密人员”是指有权接触涉密信息的人员;“一般机密人员”是指有权接触机密信息的人员。
保密人员的任命和聘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备胜任涉密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涉密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