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体检要带身份证。

体检需要身份证。

因为身份证是用来帮助体检者建立个人健康数据库和体检卡的,方便体检者日后查询体检情况和相关资料,体检结果属于个人隐私,需要记入档案。

体检前要对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核对,注明病史,所以这是必经的一步。

同时,相关人员在完成体检前需要直接扫描居民身份证资料进行登记,防止假体检的发生。

体检注意事项:

第一,请预约体检;体检前一天忌酒,限制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影响肝肾功能的药物。

二、检查前三至五天饮食宜清淡,不吃猪肝、猪血等带血食物,检查前一天午夜前,请完全禁食(包括饮水)。

第三,抽血和肝胆b超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阑尾b超时不要排尿;如果没有尿,就喝水,直到膀胱满了。

四、做x光检查时,应穿棉质内衣,不穿有金属纽扣的衣服、胸罩;请摘下项链、手机、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和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先告知健康检查服务人员,并仔细进行x光检查。

5.女性生理期,不适合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妇科检查前要排空膀胱;最好选择在生理期后一周内进行乳房远红外复查。未婚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求者需签署相关协议(通知),方可进行相应检查。

6.体检前请量血压、身高、体重。

七、检查当天血、腹部超声检查后,方可进食。

8.体检当天的着装要求:穿方便的衣服、鞋袜,最好不要戴项链等。女同文胸不要用带钢支撑,不要穿亮片内衣。

九、体检中有热成像项目时,检查前必须排空大便和尿液,还必须禁食和饮水。

体检时带上身份证,有助于体检前填写个人信息,也有助于体检前的准备工作。

扩展数据:

健康检查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和候诊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检查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2)注册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

(3)具有至少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4)拥有至少65,438+00名注册护士;

(五)符合健康检查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有符合开展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向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检查。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评估,有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检查,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备注栏进行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基本体检项目目录,制定本机构的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体检。

《医疗机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没有床位且床位不足99张的医疗机构,也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用医疗技术进行健康检查,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所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健康检查受试者的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开展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受检者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健康检查结果应当记录并由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从业人员签字。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向完成健康检查的受检者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的一般信息、体检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及相关建议。

第十五条健康检查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生检查并签署健康检查报告。负责签署健康检查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者外科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第十七条开展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接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健康检查流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规范,做好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检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重复进行,不得诱导需求。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不得以健康检查为名销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检查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分发或披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受试者健康检查信息管理参照门诊病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检查结果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理。

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