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文保证教师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1.5%。

省级要增加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市州县市级要安排相应的经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在教职工工资总额65,438+0.5%范围内的业务经费中列支。一部分杂费也要用于教师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