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有哪些内容?
《深圳市居住证条例》6月1日生效。条例实施前几天,市内几个居住证受理点出现了市民扎堆办证的现象。对于有效证件,新政实施后,符合两个新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新的居住证,持有时间不中断,连续计算。
即使部分公民在1年6月前办理旧居住证,其有效期也只能持续到2008年5月31日。如果到期后他们没有更新新的证书,旧的许可证将到期并失效。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创新和完善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法规。《条例》共分7章55条,对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有人权益、信息管理服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突出了在深圳注册,与持有人享有权益的立法理念。
在居住登记方面,我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建立了户籍制度。报关员提出了一项倡议。对非深户籍人员的住宿,应依法委托公安机关或组织公安机关申报非深户籍信息,否则将面临处罚。报关员如果发现居住在非户籍家庭的人员利用其家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报告,将依法予以处罚,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发布禁令,限制住宅出租、管理等功能,或者依法查封,责令公安机关停止使用,为加强物业管理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非深籍人才特区在居住证办理居住证,还应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条件。在我市居住在深圳经济特区连续登记并参加社保满一个月,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条例》还规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条件的非户籍居民和在我市接受全日制教育或者高等教育的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签。如果没有截止日期,该功能将被终止。居住证的见证人可以享受一些公共服务和便利,包括申请家庭许可。此外,为了方便群众服务,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项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普法宣传如火如荼。警方提醒市民,根据《规定》,6月1日仍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暂住证》本月可以继续使用,在《规定》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办理新卡;自6月1日起,除市民卡申请和登记旧卡换领、补发业务外,停止办理旧卡业务。
看了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包含了什么。办理居住证时,一定要先阅读上述规定,根据规定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你知道吗?办理居住证后可以享受很多福利和工作便利,一定要积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