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港澳有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摄影指南》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也可以提交户口簿。军人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必须复印或电子扫描。
4.根据需要提交或验证指纹信息。经备案登记的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按需申领护照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应用条件:
内地居民可根据需要分别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或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分别申请签注的,须根据不同原因符合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学习或者工作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一起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提出的有效期和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申请。
(二)商务: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前往香港、澳门从事经营活动,或驾驶专用车辆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澳门。
“企业组织”是指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机关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境外企业在内地的常驻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企事业单位须提前向当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3)跟团游:参加国家文化旅游部门指定的旅行社组织的赴香港或澳门的跟团游。
(四)个人游:提供赴港澳个人游的城市的常住居民,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居民,申请赴香港或澳门个人游。
(5)停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港任职、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受养人身份赴港者;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任职、学习、就业的人员的亲属,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人员的亲属。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移民局-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