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县局日常事务,起草、审核相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面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务宣传和目标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提案;负责地方税收政策和政务的调查研究;负责财务、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办公现代化、系统资金、财务、设备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事务科

负责综合税收调查研究和综合税收政策业务的协调和会议;负责地方税收普法的宣传;组织实施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办理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税

管理科

负责地方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制定地方税收征管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负责地方税务登记和申报,以及税务信息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负责地方税务发票的管理;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税

管理科

负责地方税收和基金(附加费和规费)的政策解释和执行;负责当地涉外税务管理;负责制定单项税收征管措施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处理税费减免的具体事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金融

管理科

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和国库法规,管理系统资金和财务;汇总分析地方税务会计、统计信息数据,制定和分配地方税收计划;处理各种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检查和执行地方税收计划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负责税务信息的调查;管理当地税务凭证。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组

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负责干部的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查办公室

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参与系统财务、资金、基础设施的审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验局

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专项检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举报税务案件、查办选案、违法教育辅导、缴纳税款和罚款;中转站清理欠税;负责与公、检、法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司法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税务事务所

负责金源镇除酒类、建筑安装、房地产以外的企业及县内涉外企业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局

负责房地产开发、建筑业、车辆等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税服务厅(三厅)

负责全县地方税收的集中征收。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源税务所

负责金源镇个税、酒类企业地税和夏青镇地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仁税务所

负责安仁镇、上安镇、苏家镇、韩场镇、蔡畅镇、东场镇、沙曲镇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悦来税务所

负责悦来镇、吴山乡、谢园镇、何铭乡、金星乡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检查。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花水湾税务所

负责花水湾镇、楚江镇、西陵镇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县地税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管理、服务和监督;负责税务信息的处理、监控和分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税收数据集中、传输顺畅、信息共享。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