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考试”)工作,

第一,考试类别

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分级考试。资格考试包括公共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分级考试包括公共教育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试对象

省内中职全日制在校生(含高职高专中职全日制在校生,不含五年制高职学生)需参加资格考试,有入学意愿的学生也需参加分级考试。

技工院校学生和社会工作者也可报名参加资格审查和等级考试。

三、考试组织

(一)公共* * *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由省统一组织。

(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校于2023年10结束前将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备案,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

(一)公共* * *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五门课程的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执行。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专业为每个专业指定1门考试课程(见附件),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执行。

(3)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内容按专业划分,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确定。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方法

(一)公共* * *基础知识考试

1.资格审查。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四门课程合并为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卷一),采用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考试时长60分钟。

2.分级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四门课程合并为一张试卷(通用基础知识综合卷二),采取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60分钟。将与资格审查分开举行。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资格审查。使用专业基础知识第一卷,采用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90分钟。

2.分级考试。使用专业基础知识卷二,采取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60分钟。将与资格审查分开举行。

(3)专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应当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长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安排在高一下学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高三上学期。

七、绩效评估和使用

绩效评估

1.资格审查。公共基础知识I综合卷满分为200分,其中德育40分,语文6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专业基础知识卷一满分150。专业技能满分100。

资格考试各科目按原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E。原则上A级约为10%,B级约为35%,C级约为30%,D、E级约为25%,其中E级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含缺考者),可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计划由中等职业学校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局备案后实施,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2.分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二卷满分100,其中德育20分,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专业基础知识卷二满分100。

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资格考试各科成绩认定为A级;获得省内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三等奖的学生,在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资格考试中被认定为A级;获得省内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优秀奖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资格考试认定为B级,专业技能资格考试认定为A级。学生在技能竞赛中的资格考试成绩等级认定仅作为毕业依据。有升学意愿的技能竞赛获奖者仍需参加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相关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成果的利用

资格考试成绩作为评价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中职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作为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合格并分级。

八。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考试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条件保障,严格考试纪律,确保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起点)可免于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资格考试,但必须参加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之一。

未参加2021和2022年资格审查的2020级和2021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未报考人员),必须参加2023年相应科目的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作为毕业标准之一。

(三)中等职业学校一年制学生、中等职业学校2020级学生、技工学校学生、社会工作者,有意愿参加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必须参加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四)五年制高职教育“三两阶段制”学生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有提前就业意愿的,经高职院校和联络中等职业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参加同年级中等职业学生资格考试,但不能参加分级考试。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资格审查并通过实习考核,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条件的,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五)以前的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202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一览表。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zzxkgsgg/20221201/12477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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