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法规和培训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对全科医生的培养、执业、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提出了很多配套政策,明确提出继续加大农村全科医生的培养力度,农村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医教合作深化高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面向全体医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临床实习。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依托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全科医师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全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建设规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医学院校聘请具有教学潜力的全科医生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从2018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集中在全科等紧缺专业。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地方全科医生培养。改革和完善高职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标准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