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辅导班多出来的课时需要家长结算吗?
说到退款金额,培训机构马上开始各种扣款。一是登记付款时的各种礼品要兑换成现金,从费用中扣除;二是网络课程和教材捆绑销售,价格高,应在费用中扣除;第三,剩余课时由学校单方记录。以前学生事假和病假的课时全部取消,导致剩下的课时开支很少。第四,说到撤销推荐费,培训机构已经开始打太极了,说不清楚推荐了哪些学员。
对于培训机构的这种行为,我还是有心理准备的。先写了一份对培训机构处理方式的不同意见,微信发给校园负责人。过了好几天,我都没有回应。询问后被告知已向领导汇报,需要等待通知。一看就是扯皮的开始,于是我马上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发了律师函,郑重阐明我们的立场,绝不容忍任意扣费。原本不讲道理的培训机构,校园负责人第二天就热情地给我打电话,商量和解。因为通话内容都涉及实质问题,在得知对方是培训机构负责人后,我再次回拨电话并录音,通过记录之前不完善的事实来固定证据。最终,培训机构共退款近2万元,相比之前的1.3万元多了6000多元。
这次退款事件时间跨度不长,也没有给对方太多搪塞的机会,处理的比较干净。但在整个过程中,也有很多经验,现整理出来供家长参考。
第一,在所有费用结算清楚之前,不能去培训机构签字。
有些培训机构要求家长签字才能退费。但是如果你急着退费,恐怕在众多的协议中会有你有权在签约时放弃的条款,签约后再和培训机构讨论退费是否合理。估计培训机构会以家长已经签字确认为由拒绝再次协商。
第二,合同没盖章或者丢了都无所谓,只要有付款凭证或者转账记录就行。
很多家长的合同只有家长签字,没有培训机构盖章。培训机构留存的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影响权利的行使。即使合同丢失,有支付凭证或转账记录的存在也能证明法律关系的存在。
三、报名时赠送的礼品、网络课程、教材如何处理?
关于报名时赠送的各种礼品
虽然培训机构可能会声称赠品是有条件赠品,但在课程已经消费过半甚至一半的情况下,要求全部赠品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关于赠与的约定,要求在退费时按原价扣除赠与款是没有依据的。即使合同条款中对赠品价值有约定,培训机构在课程已经消费完的情况下要求按照约定价值全额抵扣也是不合理的,更何况赠品定价有待商榷,培训机构也不可能说尽可能多。
关于网络课程的费用
目前大部分培训机构都有自己的线上课程,要求孩子课后在家练习。因为我家二宝的线上课程一直没有启用,所以我强烈不同意培训机构要求每个孩子必须从线上课程中扣除2000元的说法。而且大部分培训机构在和家长签订合同,介绍课程的时候,都不会提到,给的线上课程,以后退款的时候会扣除额外的费用。
关于教材成本
我退费的培训机构认为在线课程和教材是捆绑在一起的。即使不启用网络课程,教材仍按每人2000元扣除。我的看法是两本教材后面都没有定价。现在培训机构自行定价2000元,不符合市场定价规律,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而且我也一再强调,教材是培训机构为了实现课程目标而给学员的,也是学员配合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而使用的,所以不应该计算费用。
第四,不用担心合同中的“霸王条款”,都是无效的。
有些家长在退费的时候顾虑很多,认为合同已经写明了一个月的课不能退费等等。对于培训机构单方面提供的这种格式文本,“霸王条款”无效。
第五,剩余课时必须在培训机构的电脑中亲自验证。
目前培训机构每个课时都很贵,大概200元一小时。少算几节课,家长就亏大了。而且一些培训机构在计算剩余课时时,并没有把孩子之前请假的课时计算在内,从而无形中“吞掉”了孩子没有消耗的课时。很多家长可能不注意,有的培训机构会在年底前把孩子请假的时间全部清零。和我谈判的培训机构,因为我两年前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和当时的校区主管强烈抗议后,同意每年年底不给我零分,每年累计,这也是为什么上面提到的大宝这门课已经快上完了,但是还有很多剩余的课。很多家长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即使年底清理了,也没有提出异议。其实仔细一算,班费还真不少。
第六,关于证据的固定和保全。
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家长证据不足,建议保留与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确保负责人列出费用的详细计算方法并发微信,避免日后扯皮。针对培训机构计算方法不合理的情况,建议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争议焦点,同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明确时限。因为录下的证据是双方的现场语言谈判,能更好的还原培训机构的真实意图和想法,所以需要将相关证据保存在手机里。
另外,不要因为对培训机构生气就删除相关人员的微信。保存聊天记录是非常必要的。即使所有事宜都妥善解决,为了避免以后出现其他纠纷,我们也不能删除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微信,可以选择拉黑。
第七,关于介绍费的结算。
大部分培训机构都有介绍费,要么提现,要么下次报名。如果退费时之前的介绍费没有折算成报名费,在讨论退费时必须和培训机构一起退。不然退款后你回去结算介绍费的时候,恐怕培训机构都不会理你。
第八,关于退款时限。
我发律师函时主张培训机构支付从我要求退款之日起至我实际支付全部费用之日止的相应利息。去培训机构办理退款手续的那天,我问培训机构要多久才能把钱转到我的账户上。培训机构说要六周工作日,也就是“工作日”。我说时间太长,培训机构说给我加急,但最快也要两个星期的“工作日”。我马上反对,因为每年1万元的利息可以保本到2400元,2万元的利息拖一个月我就亏了800元。后来第三天,培训机构把费用全部转过去,还清了。
第九,律师函虽小且贵,但值得寄。
有些培训机构特别愿意“跷跷板”。律师函的作用之一就是告诉培训机构,如果你不给我解决,我就起诉你,一切费用由你承担。培训机构当然不喜欢诉讼,因为一旦他行为的违法性和明确的退款方式被生效判决确认,恐怕会有很多类似情况的家长找上门来。
总之,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谈判中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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