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众所周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归国家所有。但由于长期缺乏资产管理者,个别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认为自己是国家单位,自然行使部门持有的国有资产的权利。所以首先要从认识的角度明确国家、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之间的关系。首先,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国家拥有所有权,并获得收入、处置和占有的权利。其次,各级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和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专业职能部门,具体行使资产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最后各使用部门行使占有和使用权。
(2)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对接。根据单位实际存量资产,编制资产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资产购置。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对重复或超额的资产预算不予审批。单位资产购置应严格执行单位资产预算,从源头把关。
(3)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从流量管理转向流量和存量并重的管理。科学制定资产购置预算,建立健全资产合理流动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解决单位间资产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必要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并根据标准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同时,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资产全部由财政资金配置,按照公共财政管理原则,应建立有序的资产流动体系,打破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资产,加大行政单位国有富余资产调剂力度,做到物尽其用。
(四)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单位网上资产与实物资产应一致,网上账与实账应一致。网上资产卡片信息应完整,真实有效地反映实际资产信息。资产变动信息完整。在进行业务流程的同时,电子流程要逐步到位,随时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
(五)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引入房地产租赁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审批的租赁物业,必须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再进入合法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统一租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必要时,审计部门将对房地产租金收入进行专项审计。这样既能杜绝租赁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又能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许多地方都在不断探索和改革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开放房地产租赁已经形成了* * *认识。比如宜都、枝江等地实行出租房产公开统一出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和公房租金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全额记入财政应付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县财政局根据国有资产处置协议和公房租赁合同直接开具行政统一收费票据进行集中管理。把握好国有资产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关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时,要以使用者为纽带,确立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责、利关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落实资产的投资和管理责任。
(六)建立激励约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奖惩制度,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充分利用和动员社会资源,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利用财务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统一调配管理资产,保证资产的进出口。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确保对资产的监管。对损害国有资产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