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培训班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众利益,双方签订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培训班签订的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签署的,不损害公众利益,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不存在依法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合法有效。培训班签订的协议属于服务合同类型,只是服务方合同义务的一个事实条件。如果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署协议,则协议有效。如果学生未能通过考试,服务提供者的合同义务未得到履行,学生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公众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以书面形式这样做,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则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