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建立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制度,没有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职业卫生知识得不到普及,也会使劳动者因无知而遭受职业危害。
如果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职业卫生知之甚少,导致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重视不够,缺乏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采取防护措施的意识和自觉,也是职业危害严重的原因之一。
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同时,也是劳动者实现职业健康知情权的保障措施。
以下几个方面是对工人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首先是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知识。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内容很多,是多年安全生产经验的总结,是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准则。从业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
其次,是关于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生产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设计、生产、运输、储存、运营等诸多环节。无论哪里有问题,都可能发生事故。员工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相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才能保证从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还有关于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的知识。员工应能运用所学的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避免不必要的二次伤害。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卫生操作技能。一个单位由岗位组成。如果每个岗位都安全了,整个生产经营单位就安全了。因此,安全生产是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狠抓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各生产岗位的事故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认真、安全操作技能差、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准上岗。同时,应采取措施鼓励生产岗位的工人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只有抓好各项工作的安全,才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基础,是实现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措施之一。因此,用人单位应在上岗前对新员工和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劳动者上岗后,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不得忽视管理、监督和指导。
(3)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劳动者的义务和权利。劳动者有义务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一旦发现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来督促劳动者履行义务。劳动者拒绝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规章制度采取必要措施。
(2)安全健康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安全健康教育的第一个重要性是提高组织管理者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二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组织安全卫生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人员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①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应主要接受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章制度、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和安全文化教育;事故案例和应急措施教育。
技术干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行业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等。
行政干部安全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和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相关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文化知识、安全技术、班组和部分岗位的危险因素和技能、企业和安全中的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安全有较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特种作业人员有十二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气工作;驾驶企业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包括电梯)操作;锅炉运行(包括水质测试);攀爬架设;制冷操作;压力容器操作;矿井通风作业(包括瓦斯检查);爆破作业;矿山排水作业(尾矿坝作业)和其他符合特殊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相应工种操作的疾病和身体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践考核并考核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要求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教育。这种培训和教育应本着理论教学与操作技术培训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术和事故预防的实际能力。
③一般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包括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转岗技术教育和转岗教育。
三级教育是指新员工上岗前的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改变工艺和岗位的安全健康教育是指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健康教育;企业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工作岗位时的安全健康教育,是指当一个组织内的员工由一个岗位转到另一个岗位,或由一个岗位换到另一个岗位,或因长假离职一年以上重新就业时,组织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使其掌握当前岗位的安全健康特点和要求。
④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无论什么样的教育都不可能一劳永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也是如此,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这是常规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中,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是最重要的。开展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定期安全教育的形式包括:在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讲解安全卫生注意事项;安全和健康会议;事故现场会议;安全和健康活动日;张贴安全卫生海报、宣传标语和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