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幼儿园财务管理的要求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贯彻宣传《会计法》,维护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制定学校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做好会计核算和报账工作。
3.坚持量入为出,量入为出的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经济活动,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是指学校行政和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应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准确做好学校决算和结算报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表表相符,认真履行会计实施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8.严格遵循现金收付程序,坚持“帐物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办理。建立现金账簿,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者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或出纳因故调动工作、离职,必须与接收人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10.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禁止一个人保管付款所需的全部印章。
11,严格凭证审批程序,报销凭证必须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必须报学校行政部门讨论决定。
12.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由会计人员保管。
13,学校费用包括业务支出、营业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所属单位的补助、拨款、向上级支付的费用。
14.业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而发生的支出。业务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充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保费用、拨款、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15.营业外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以外的非独立核算的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营业费用和营业收入要相互匹配。